岳阳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市委政法委2017-10-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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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 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委政法委

预算编码              0523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年4月20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岳阳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度)

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7]1号)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结果表明:市委政法委深入推进平安岳阳、法治岳阳和过硬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2016年,我市政法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综治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现将我委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组织领导和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指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及督查工作。职责主要是统一政法部门思想行动、维护社会稳定、执法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见义勇为、铁路护路)、政法队伍建设等。

(一)在职人员情况

编制部门核定我委人员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至2016年12月我委实有在职人数34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委本级机构7个,具体有:设置有办公室、宣传室(加挂研究室)、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室)、维稳办、执法监督室(加挂涉法涉诉办)、政治部、法学会7个职能部室。机关党委、纪检组按章程设置。

(三)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我委2016年度总支出为925.90万元,基本支出为690.15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522.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7.99万元)。项目支出为235.7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1.65万元),使用内容为涉法涉诉、司法救助、见义勇为、综治民调奖励等支出222.7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平安建设)13万元。

二、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690.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2.16万元,公用支出167.9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公用办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4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6.3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27.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出国经费0万元。基本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一支笔”审签,遵循“用钱计划花,计划节约花”原则,严把“三关”,经手关看票据是否完整,合规有效、审核关看用钱是否真实,合理必要、审签关看是否全面规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6年预内专项234.10万元,上年结转1.65万元;其中涉法涉诉救助金、综治民调奖励及见义勇为表彰等实际支出专项资金222.7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全部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及时。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安排, 4月、9月开展全市综治民调工作,并分别召开了综治民调工作会议,对先进集中表彰,表彰奖励经费   万元全部按标准发放到位。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严格按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管理规定实行,综治民调及见义勇为奖励资金按财政政策发放拨付,专款专用,逐笔到人到单位。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分析

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根据“专款专用、谁申请谁负责”、“一支笔”审批的管理使用原则,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涉法涉诉)办公室具体分管,把关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对象、信访救助金额、息访息诉协议签订,分管副书记审定,经财务审核相关凭证、协议等报账依据,报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请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即时拨付涉访单位或转账到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疑难积案,减少刑事案件中信访当事人因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反复上访的经济成本,节约涉法涉诉单位接访、处访时间和经济成本。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度,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围绕中心,积极履职,认真抓好全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将全市综治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综治工作责任,形成了开展综治工作的强大合力。通过对全市136个乡镇、12个县市区、167家市直单位、中央及省驻岳单位(含企业、高校)进行年度综治考评;对全市境内345公里铁路(含183公里京广铁路、162公里高铁)进行护路宣传、治安联防,巡路护线、排除隐患、化解矛盾;对全市范围内的乡镇、县市区、街道、居民点、商贸物流点等地进行不少于100批次定期或不定期暗访、督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事迹认定、慰问帮扶、表彰奖励、宣传引导。4月、9月迎接省民调中心民调排队,全市没有一个县市区综治工作被黄牌警告。我们建立维稳信息台账,每半月对全市维稳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和报送各种可能赴省进京规模上访、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涉恐涉暴、个人极端事件的各种苗头性、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为化解处置舆情提供先机。扎实做好群体性事件化解处置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掌握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信息,在第一时间介入,深入一线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劝导工作,使大量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初始阶段,群体性事件苗头出现就得到有效防范和成功化解。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积极开展各类平安创建活动,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满意度的显著提升。同时,我们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坚决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对违法违纪人员,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16年,我们加强对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明显。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原则,符合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需要,达到“息访息诉”工作目的,节约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综治、民调、维稳等各项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效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通过对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文明之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无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发生。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四大会战”成效显著。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的有关精神,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信访当事人签订息访息诉协议才能拨款,而信访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个别程序走到签订协议时反悔,导致信访救助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人,社会重大事件维稳风险评估、重大群体性事件调处无专项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因人员增加、调资出现不足挤占专项经费。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及时根据单位重点项目跟进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