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市本级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2017-08-1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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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岳阳市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部署的要求,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部分2015年度财政安排资金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绩效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如下。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绩效情况

(一)强化了民生保障

1.部分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试点以政府投资绩效评估方式开展的洛王春和家园保障房项目,完成廉租住房1164套、公共租赁房1020套、棚改安置房136套,共计2320套建设;建成了近26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包括小区商业、医疗、托儿、物业等;建成了新和路、欣丰路和2个城市主排水箱涵工程等市政配套项目;不仅解决了部分低收入人群和住房困难户安居问题,同时方便了小区居民生活、出行和就业,有效提升了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社会效益凸显。

2.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得到部分缓解。至2015年,我市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628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439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1100人,独生子女死亡2339人),鉴定手术并发症910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5290人,确认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94335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城市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至2015年,全市(含县市区)按常住人口数统计,城镇居民医保综合参保率达到98%;近年来,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步上升,2015年度达到75.6%;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有效地保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减少和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4.幼儿教育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积极发挥。新建市一幼儿园招生规模扩大一倍,从一定范围上缓解了城区“入园难、入园贵”的实际问题;不仅其硬件设施在市区各大小幼儿园中领先,其“发展孩子、成就教师、携手家长、引领同行”的办园宗旨及教学质量在目前条件下得到了更好的发挥。近3年来接待全省各地同行来园学习交流800余人次。作为示范性幼儿园,为全市幼儿教育事业发挥了较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助推了产业发展

1.有助于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放使用,促进了屈原区、华容县、君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产品的供应,解决了基本民生问题。

一是屈原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形成粮食、生猪、高效经济作物三大特色板块,促进经营田地向大户集中,全区大户种植率达42.3%;创建了1个万亩高产示范片和5个千亩示范区,早稻亩产达567.2公斤,晚稻突破600公斤,居全省首位。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94.3%,机耕、机收、机运率达到100%,居全省县市区首位。在2014年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水平测评中,屈原区现代农业示范区进入全国前18名,湖南省第一名。

二是华容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壮大,家庭农场达到578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60家,种养大户达到2924家;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模式,主要农产品粮棉油订单农业面积比重达到37%以上。

三是君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持续按年度预算投入,呈现明显效果。2013年通过对君山银针黄茶产业园建设补助,建成集黄茶研究中心、黄茶文化中心、生产加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商务信息平台、生活服务中心于一体的黄茶产业园。2014年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和柳林洲镇新农村建设项目,实现“压单扩双”1.06万亩,双季稻比例提高10%以上。2015年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费、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经费及扶持休闲农庄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资金,提高了农产品品牌质量,提升了竞争能力。

2.有助于专业合作社发展。2013-2015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完成84家合作社发展扶持,经过深入的宣传和大范围的培训,提高了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和认同,积极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实现了抱团发展。2015年末,屈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26个;华容县新增合作社116家,达到360家。

3.有助于科技创新引领实施。科技研究与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取得良好成效。一是组建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院士工作站5个、重点实验室2个,实现专利申请2172件、授权量1594件,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6508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励30项,实现高新技术产值增加520亿元。二是第一批项目实施,累计申请专利181件,授权专利156件;累计培养各类科技创新人才621名,带动增加就业1637人;新增销售收入15.6亿元,新增利润4.5亿元,纳税总额3.9亿元。

(三)促进了生态改善

1.环境保护监控能力建设实施。一是完善了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4.6%,污染物PM10、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9.77%、8.62%;地表水达标率达到90.9%,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二是实现了污染减排。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89%、6.06%、15.6%、8.65%。三是加强了环境监控。发现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4起,其中责令企业停建7家、停产15家、限期治理73家、关停取缔1家。

2.环保蓝天工程实施。截止2015年底累计完成中心城区171家246台燃煤锅炉、大灶取缔和清洁能源改造。2015度全市36个项目单位涉及的50台锅炉共计135.5蒸吨实施了节能技术改造。

3.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实施。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从源头做好“限粘禁实”工作。我市中心城区截至2015年底共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48家,关停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31家;2013年-2015年对17家生产、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四)完善了城市功能

1. 提高了城区防御外湖洪水的能力。南津港大堤配套项目是一条南北向一线防洪大堤,护坡工程完成后大大提高防御外湖洪水的能力,保护内湖旅游设施、沿湖工农业生产及沿湖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南津港大堤景观型护坡的修建亦拉动沿岸待开发土地的深度开发,改善拥挤的交通条件,促进城市市政建设的快速扩展。

2.确保了两湖汛期电排正常运行。吉家湖电排改造、东风湖电排更换及电排高压区维修按预定时间完成。城区四座电排汛前进行全面检修,汛期故障问题也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电排机组正常运行。四座电排2014年共开机5289小时,排水5198万立方米;2015年开机3452小时,排水3657万立方米。

3.中心城区防洪大堤的行政执法取得成效。为汛期防洪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堤防管理站将15.7公里防洪大堤分段到人,确保堤防执法无缺漏、无死角。

(五)夯实了人才基础

人才开发和培训专项启动实施成效较明显。选拔科技创新创业团队13个,选拔巴陵青年英才10人,选拔名师名医39人,选拔文艺岳家军20人,选拔扎根基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42人,引进各类人才1000人,举办专题培训班11个,农村实用人才“一人学一技”培训班12期,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0人,科技特派员44人,选派优秀干部和科技人员进企业65人。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决策有待进一步优化

1.绩效目标编制问题

一是科技研究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较为零散。补贴资金涉及的企事业单位众多,对质地优良、发展前景看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优良企业未能集中最大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议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的评审决策,尽量避免财政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集中财力办大事,解决重大科技创新涉及资金瓶颈问题;对上年度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纳入项目评审决策,作为下一年度补贴评审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按先验收后补助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

二是科协科普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不够清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相关规定,科普经费应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展示、青少年科技教育、学术交流及表彰奖励等。但有些项目资金分散用于了日常经费开支。

三是环境保护监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类不明确。未按年度部门预算 “专项商品采购和服务”明细进行财务专账核算;列入该专项经费的相关入账原始凭证未进行专项资金归属分类;项目资金无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四是城市防洪体系未形成闭合圈,整体防洪能力不足。如中心城区关门湖、月形湖堤防无外平台;砖瓦厂堤防外侧未护坡无外平台;韩家湾至南岳坡2.4公里段地垫低洼无堤防,如重现1998年洪水,该段城区会受淹造成损失;城陵矶防洪墙内部部分待回填。建议逐步强化城市堤防防洪薄弱环节,对城市防洪大堤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进行摸底调查,逐步解决城市防洪薄弱环节,形成城市防洪体系的闭合圈。

2.预算执行偏差问题

一是人才开发与培训计划外项目占比较多。2015年人才开发与培训经费项目财政预算指标额为1,999.33万元,市委组织部实际收到财政下拨资金为1,845.75万元,实际使用1,547.93万元,项目结余结转金额297.83万元,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占实际收到财政资金16.14%。部分预算设立项目尚未实施,新调整了3项计划外培训项目。

二是统计局项目经费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较多。2013-2015年度财政拨入2,599.87万元,追加预算拨款861.74万元,追加率达33.15%。

三是新型墙体材料资金结余占比较大。2013年至2015年预算安排扶持基金462万元,实际使用365万元,结余97万元,结余率21%。建议根据往年资金结余情况适度调整预算资金。

四是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停工未相应调整预算。人防疏散基地因京珠高速连接线收费站迁移中途停工和规划调整而处于停工状态,财政预算未及时调整导致形成资金沉淀。截止2015年底,项目资金结余984.16万元。

(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1.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

一是南津港大堤配套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未进行招投标。《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投资额超过了500万,单项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

二是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除主体工程外,部分附属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而是将项目承包给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建。项目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的委托也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导致绩效评价评分降低。

三是环卫部分大额工具的购买未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如:扫把、垃圾清运板车。

四是市九中实验楼项目和十中实验楼项目购买中介服务程序欠规范。项目单位只采用了比较选定的方式确定审计、监理等中介机构,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或政府采购入库,也未将中介机构的选定结果报招监委备案。

2.财务管理问题

一是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未实行专账核算,财务科目设置不够合理。市计生委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在同一帐套下进行核算,未对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

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未按规定计提风险调剂金。根据《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逐年提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3%建立风险调剂金,主要用于调节和弥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出现的亏损。医保处自城镇居民医保项目运行以来,没有计提风险调剂基金。

三是人才开发与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与实际存在偏差。项目结余资金143.93万元,其中原定开班人数与实际开班人数变化形成差额134万元,结余项目资金用于补充其他项目以及经费开支不足,未根据《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上缴财政进行再分配。

四是九中和十中实验数项目竣工结算未实行财政投资评审。依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岳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2〕18号),要求投资变更项目结算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复审,项目建设单位应全程实施财政专项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

五是九中和十中实验楼建设项目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投资支出财务记录。对于实验楼主体工程相关支出,市教建投单独设立会计科目核算,但其他相关服务性收费、报建费等并未单独核算,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分摊也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教体局资产中心只有对市教建投建设资金款项拨付记录,没有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相关支出财务记录,导致教体局无法对项目实际支出进行有效监管。

六是人防疏散基地项目超标准支付项目管理费。人防疏散基地项目管理费按工程总概算的0.8%标准的规定,管理费应为56.18万元,工程项目实际支付管理费及其他费用83.92万元,超标准支付27.74万元,主要支付基地聘请专家劳务、购置基地零星办公用品、食堂开餐业务费等。

七是帐务处理不规范造成有些经费超支。市旅游外事2015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万元,实际支出29.70万元,超支9.70万元,主要是由于旅游节会等重大专项活动租车费用。

八是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未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14-2015年整体支出超支 181.87万元,超支出10.81%。主要是统计信息化管理与升级、群众满意度调查等项目支出超财政预算支出。

九是环卫经费未进行专款专项核算,环卫临聘工人工资发放时有部分工资未通过银行转账,并存在代签字代领现象。

3.项目管理问题

一是城区内湖流域建设和管理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造成多部门权利职能交叉,城区内湖流域的建设和管理没有形成统一协调机制,建设缺乏统筹安排。如内湖及其小流域分属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管辖,城市排污由城建部门负责,内湖排涝由长江修防处负责。

二是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调控手段未到位有待加强,存在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现象。市政工程尤其是未征收“两金”的拆迁还建、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项目未带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议建立部门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协商,联合执法,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一幼儿园教学楼及配套楼于2013年8月底验收投入使用,但截止绩效评价日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不利于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四是环保蓝天工程配套造项目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根据《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岳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岳市财建〔2011〕5号)相关规定: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拨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组织竣工验收,并填写《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

(三)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1.洛王春和家园保障房项目超概算较多。根据岳发改审〔2014〕151号调整洛王潘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2亿元。至2016年6月30日止,项目已实际支付约4.36亿元,预期投资总额将达到5亿元左右。建议按程序及时取得投资变更批复,在批复下达前,根据相关文件暂停支付项目资金。

2.洛王春和家园保障房项目后续管理问题。一是物业维修、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压力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时间越长,维修维护量将越来越大。每户平均面积按50㎡计算,所能收取的租金(我市现行廉租房价格为1.2元/月·㎡)每户全年收入仅为720元,完全是“租不抵修”。如果维修维护不及时,将造成住户拒交房屋租金,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将进入恶性循环。

二是物业管理费缺口大。物管费按多层0.54元/月·㎡、高层0.80元/月·㎡收取,每年全额收取物管费收入仅为82万元,而根据物业提供数据,该小区全年物业管理成本就需156.5万元,管理费缺口达74.50万元。

三是社区工作理顺难。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没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当地的社区管理。如果纳入当地社区的话,要增加几千人甚至上万人,而且对象中的“困难户、残疾人、两劳人员”多,给当地社区在户籍管理、环境卫生、计生管理、社会治安、社会保险等方面会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四是安全隐患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障房居住的人口,绝大部分将会是老弱病残,这样的群体,抵抗人为的和自然的灾祸的能力很差,会成为事故的多发区。同时,贫困户集中到一起,也就等于把日常生活的种种不顺集中到了一起:一户不交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可能有百户仿效;一户找政府部门的麻烦,可能引发群体效应。

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信息手段,保证分配公平。通过户籍、地籍、房籍、收入、财产等信息集中联网,建立完整数据库,作为防止骗租、骗购的信息依据。二是加强货币补贴方式的力度,有效规避实物配置带来较大财政支出、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压力。

3.市一幼收费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价差,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目前市一幼每月的收费是750元/月(按照市物价局文件执行),而市区范围的其他民办幼儿园,硬件条件稍好的每月收费高达1500元/月-3000元/月之间。根据市一幼2015年财务报表显示,2015年全年收入539.7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39.57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支出521.82万元,当年结余17.9万元。根据目前在园学童524人,按照全年缴费9个月,750元/月计算,全年教育收费约353.70万元,财政全年拨款539.57万元,减去当年结余的17.9万元,仍产生差额约168万元,相当于政府补贴约三成的教育费用。以低廉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容易造成“僧多粥少”及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情况。建议以价格手段解决教育资源分配公平问题,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缩小与市场价格之间的价差。

4.市一幼招生有待更加公开透明。市一幼在对外招生中,明文规定了学位数量、入园要求、报名程序、登记注册等内容,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及对外张榜进行了公示;但在录取环节没有客观录取标准且标准模糊,主观选择对录取起决定作用。建议考虑采取公开摇号等相对公平的方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5.城市泵站设备老化,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南湖、吉家湖、东风湖电排站都是90年代修建,泵站建成时间长、设备老化严重,有的设备配件原厂家已不生产,排渍效率降低,如南湖电排开机24小时仅能降低南湖水位0.06~0.08米,而降一场100毫米的暴雨,往往需排十多天甚至更长时间。现有排涝泵站排涝装机容量,不具备抢排功能,已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要求;湖滨关门湖尚无排渍机组。

6.随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正式出台,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2014年8月湖南省正式出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2014年市财政拨付市社保中心使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1000万元,2015年2500万元;根据市社保中心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的统计,2014年为25064人,2015年为29314人,年增加4250人,随着每年符合奖励条件人数增加,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每年必须增加,资金压力较大。建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体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积极运用项目合作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形成一个政府、社会、企业三者联动的良性模式。

7.人防疏散基地投资综合效益有待考证。人防疏散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大,地处偏远。按投资建设方案,后期管理成本无法预计,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在凸显社会效益、战备效益基础上,怎样开发利用,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是各级相关部门需待解决的问题。建议解决好基础设施综合运用的问题,争取做到战时能应急安置,平时能以基地养基地。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