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房产局2016-10-3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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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预算编码:420001

评价方式: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6年6月10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余涛

联络电话

8758009

人员编制

457

实有人数

430

职能职责概述

1、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定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2、负责组织本城市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拟定(修订)、评审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定、报批和组织实施。3、负责拟订本城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城市安置房的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4、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本城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5、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6、负责管理本城市城乡(包括各区)房屋登记、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管理,颁发房屋登记证书。7、负责本城市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住宅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8、负责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建设的监督。9、负责落实本城市私房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房地产纠纷,承办房地产行政复议。10、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负责改制企业尚未处理的存量公房的统一管理。11、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相关单位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1:促进房地产扩大投资消费。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0.0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360万平方米,销售3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110.00亿元。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直接协征契税1亿元。

任务2:推进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2811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08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3737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47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4743户。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1.45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48.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3%、31.84%和42.85%。市本级直接协征契税1.28亿元,协征营业税2.46亿元。

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4611套(户),已全部开工。市本级梅溪635套公租房项目、逸馨花园配建116套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等地项目大多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项目已建成交付使用。

春华家园、春和家园保障房作为全省“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工作现场会的重点迎检项目,得到了杜家毫省长的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通报表彰,《湖南日报》也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市本级春华家园、华容县家和花园被评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5767.42

3953.40

11814.02

0

0

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1625.23

4853.29

3330.00

1523.29

6771.94

188.79

4142.19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13.90

157.20

156.70

0

0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305.95

3305.95

0

0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360万平方米,销售3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110亿元。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直接协征契税1亿元。

目标2:全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2811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08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3737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47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4743户。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1.45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48.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3%、31.84%和42.85%。市本级直接协征契税1.28亿元,协征营业税2.46亿元。

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4611套(户),已全部开工。市本级梅溪635套公租房项目、逸馨花园配建116套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等地项目大多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项目已建成交付使用。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指标1:促进房地产扩大投资消费。

开发投资、销售面积及销售金额同比有所增长。

指标2:推进住房保障项目建设。

全面完成年初定的任务。

数量指标

指标1:房地产开发投资110亿元,商品房销售30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10亿元。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1.45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48.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3%、31.84%和42.85%。

指标2:全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2811套(户)。

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4611套(户),已全部开工。市本级梅溪635套公租房项目、逸馨花园配建116套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成本指标

指标1:践行“三严三实”,加强机关建设。

践行“三严三实”,贯彻“三个办法”,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比作为”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机关建设全面加强。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1:保障房项目创新推进。

全市发放保障房租赁补贴2.44万户,对春和家园2064套保障性住房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实行阳光分配。

经济效益

指标1::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直接协征契税1亿元。

1、市本级直接协征契税1.28亿元,协征营业税2.46亿元。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见面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591批次,办理主要领导批示件57件,回复市长、局长信箱937件,办理 “12345”公众服务热线1695件。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9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赵海波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方雷

财经管理科科长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余涛                          联系电话:8758009

2015年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2015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我局系岳阳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2015年编制部门核实我局人员编制457人,其中全额编制为232人,差额编制为144人,自收自支编制为81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为430人,退休人数为125人。局机关内设机构有九个:办公室、人事科、信访科、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程技术科、财经管理科(审计科);下设二级机构二十个,其中全额拨款单位十一个:房改办、监察支队、征收处、开发办、安全办、产权处、楼区分局、君山分局、云溪分局、南湖分局、开发区分局;差额拨款单位三个:征收补偿所、公租房管理中心、廉租房管理中心;自收自支单位六个:档案馆、白蚁所、物业办、测绘中心、信息中心、装饰装修办。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定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本城市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拟定(修订)、评审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定、报批和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本城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城市安置房的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4、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本城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5、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6、负责管理本城市城乡(包括各区)房屋登记、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管理,颁发房屋登记证书。

7、负责本城市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住宅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

8、负责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建设的监督。

9、负责落实本城市私房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房地产纠纷,承办房地产行政复议。

10、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负责改制企业尚未处理的存量公房的统一管理。

11、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相关单位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促进房地产扩大投资消费。积极扩大投资消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360万平方米,销售3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110亿元。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直接协征契税1亿元。

2、推进住房保障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全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2811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08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3737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47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4743户。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1814.02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814.02万元。(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1625.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29万元,项目支出6771.94万元。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97.00万元,实际支出313.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7.20 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6.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1、《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1号);

2、《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岳财预﹝2015﹞号)。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5年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原则、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岳阳市2015年度房地产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焦铎辉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发核查2015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二级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2015年房产部门整体支出 116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30万元,占总支出42 %,项目支出6771.93万元,占总支出58%。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15年房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拨入397.00万元,实际开支313.9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8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7.2万元,比预算减少7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70 万元,比预算减少11.30万元。

3、公务卡刷卡情况分析:房产部门2015年公务刷卡消费金额275.04万元,公务消费卡使用占授权支付额度的60%。

4、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例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房产部门资产管理采取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流动,发挥其效益;至2015年12月末固定资产3305.95万元,其中2015年购置18.70万元,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购置;资产的处置报废报审,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保证了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2015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是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度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相同;“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坚持扩量提质,确保了产业经济稳中有升。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1.45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48.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3%、31.84%和42.85%。市本级直接协征契税1.28亿元,协征营业税2.46亿元。县域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其中湘阴县商品房销售2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8%,完成房地产税收4.1亿元,同比增长27.5%。

4、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4611套(户),已全部开工。市本级梅溪635套公租房项目、逸馨花园配建116套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等地项目大多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项目已建成交付使用。全市发放保障房租赁补贴2.44万户。争取市财政500万元资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五、整体支出综合评价与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我局2015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我局的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房地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应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查及盘点工作。

二是三公经费支出有待严格控制,应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及报销流程。

七、工作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