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08-31 09:52
浏览量:1||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制定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本市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0年,我局生态环境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25人,其中在职人数755名,离退人员170人,核定编制人数722人,大专以上学历占82%。局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监督科、综合协调科、法规与标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环评和污染排放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宣教与监测科、科技与财务科、人事科14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纪委)、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信息中心、固体废物服务站、排污权服务中心4个二级机构;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岳阳楼、云溪、君山、经开、南湖、屈原、城陵矶新港区分局13个派出机构,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5、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6、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7、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在市局一同预算)

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9、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

10、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

11、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12、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1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1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15、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第二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2,157.6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648.92万元,增长343.36%。主要原因是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机改发〔2019〕5号)的要求,2020年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6分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数据纳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7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86.52万元,占49.5%;其他收入15287.1万元,占5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62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9.21万元,占36.9%;项目支出20586.15万元,占6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73.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70.59万元,增长107.27%。主要原因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机改发〔2019〕5号)的要求,2020年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6分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数据纳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1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5%。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69万元,增长98.93%,主要原因是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机改发〔2019〕5号)的要求,2020年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6分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数据纳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1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86万元,占2.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04万元,占5.15%;卫生健康(类)支出311.18万元,占2.22%;节能环保(类)支出12298.8万元,占87.76%;城乡社区(类)支出0.6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74万元,占0.06%;其他(类)支出340.84万元,占2.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2.36万元,支出决算为672.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指标有结余,上缴财政。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补贴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0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478.16万元,支出决算为5392.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0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1.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9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627万元,支出决算为418.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94.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8万元,完成预算的49.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100%,2020年度我部门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8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9.8万元,减少19.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机改发〔2019〕5号)的要求,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6分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0年决算数据纳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7.05万元,增长157.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机改发〔2019〕5号)的要求,平江、岳阳县、华容、湘阴、汨罗、临湘6分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0年决算数据纳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38万元,占5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6万元,占41.8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3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84个、接待人次77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0.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3.95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4.77万元,用于召开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夏季攻势”暨扬尘整治工作讲评会、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荐会议、党员大会、污普相关会议、中央党校中青班来岳调研等相关会议,人数1000余人次,内容为场地租赁使用费、资料费、就餐费等;开支培训费39.97万元,用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环境统计培训、2020年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危险废规范化管理培训、财务集中监管系统培训等,人数800余人次,内容为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讲课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9.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1.58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9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