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2022-08-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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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市直林业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及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林长制”、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草原等重大改革政策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林业和草原政务工作。

  (七)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林业产业统计。指导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八)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处置,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项目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林业局内设行政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造林种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森林防火科、人事教育科、林长制工作科(行政执法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按相关规定设置。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市林业事务中心、市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市湿地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林业局本级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岳阳市木材检查检疫站3个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各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834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55.3万元,减少40.81%,主要是因为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划入市公安局,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数较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8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5.75万元,占96.37%,其他收入184.43万元,占3.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9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67万元,占31.22%,项目支出5446.65万元,占68.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5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70.87万元,减少40.01%,主要是因为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划入市公安局,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数较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01.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2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市林业局和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局管理局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0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69万元,占2.89%,卫生健康支出(类)83.66万元,占1.14%,节能环保支出(类)1235.16万元,占16.92%,城乡社区支出(类)1071.82万元,占14.68%,农林水支出(类)4559.98万元,占62.45%,交通运输支出(类)102万元,占1.4%,其他支出(类)33.08万元,占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5.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0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4%,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86万元,支出决算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74.92万元,支出决算17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20.54万元,支出决算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8.36万元,支出决算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5.73万元,支出决算3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7.93万元,支出决算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14.5万元,支出决算2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16.2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71.8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86.2万元,支出决算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29.94万元,支出决算12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842.41万元,支出决算85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8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年初预算24.67万元,支出决算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64.46万元,支出决算6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1154.74万元,支出决算116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7.86万元,支出决算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086.15万元,支出决算12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574.38万元,支出决算6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71.1万元,支出决算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5.56万元,完成预算的82.06%,比上年减少14.3万元,减少1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0,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完成预算的47.23%,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减少1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以及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及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新购置了1辆工具车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与上年相比减少11.96万元,减少47.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林业局本年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新购置的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的工具车价值小于上年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项目要求购置的巡护监测车的价值。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96万元,增长7.35%,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林业局本年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新购置了1辆工具车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9万元,占36.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67万元,占63.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357批次,来宾3966人次,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市直林业部门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3.04万元,为市林业局本级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新购置了1辆工具车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市直林业部门开展省内跨市县区林业工作检查、指导所需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直林业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当年购置工具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行政单位只有市林业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45万元,减少40.4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经单位申报财政批准年中调减了一部分公用经费指标到人员经费指标支出中。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1.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开支会议费6.12万元,全部为市林业局会议开支,用于召开全市林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洞庭湖水生态系统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保护调研座谈会、生态保护建设(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等)调研座谈、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和培训电视电话会、市林长制工作部署会议、全省林草综合监测评价暨数据融合和公益林优化工作电话会议、松材线虫病市级复查省级评估会议、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及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工作沟通会议、生物防火林带选线调查成果初步审核会议、全市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调度会、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需求调研会、林长制工作调度会、市自然保护地工作会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保护和修复项目作业设计集中审核会,共计18次会议,人数835人,内容为林业暨廉政建设、总结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和部署2021年自然保护地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调研洞庭湖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情况、运行情况、保护效果及野生动物种群种类调研、林业生态保护建设、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安全管理情况、禁食野生动物转产转型推进落实及奖励资金拨付情况、野生动物到致害情况、总结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国家级试点县工作经验、全面部署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等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我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数据融合与公益林优化等工作、传达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解读《岳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自然保护地工作部署和自然保护地融合优化“回头看”预案处置方案审查、重点保护和修复项目作业设计集中审核等。

  2.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开支培训费7.44万元,具体为:市林业局开支培训费1.82万元,用于全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工作线上培训、全市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培训、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培训、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站长业务培训、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培训、动植物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共计5次培训,人数246人。内容为全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外业调查和数据库建设技术培训,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流程、操作细则、调查方法、数据库采集及质量管理、现场操作等培训,专家讲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有关政策制度、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新闻协作、短视频制作、网络信息宣传等有关内容、解读《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有关政策和要求、林业站本底调查关键数据更新指标及要求。县疫生物多样性资源摸底调查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培训等;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支培训费5.62万元,用于开展GEF项目培训,共计2次培训,人数117人,内容为稻鱼套养学习培训及《八百里洞庭我的家》生态教材教师培训等。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1.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3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4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6.8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2.44%。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直林业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分别是市林业局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的工具车1辆、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巡护监测用车3辆、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羊角山基地生产性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和4D影院系统。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资金492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组织市林业局本级、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岳阳市木材检查检疫站4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1.3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市直林业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工作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总体运行良好。一是预算配置情况。2021年年末市直林业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7人,实有在职人数186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94.42%,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80.18万元,年末决算收入8348.44万元,决算支出7919.32万元,年末决算收入与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差异为上年结转资金和省、市拨入的专项资金。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和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建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办法较完备,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严控现金支出,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业发展类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其他事业发展类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46.65万元,执行数为544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三是完成森林蓄积量增长率3.8%以上;四是完成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五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以下;六是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任务;七是完成湿地保护率不降低;八是完成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养殖户转产转型帮扶率100%;九是林区道路路肩维护及护坡、新建及维修排水沟、沉水井、蓄水池等;十是新建枫杨繁育基地5亩,营造生态防护林20亩,且向周边岸线辐射推广500亩;十一是完成林区景观道建设(游路及塘坝铺设卵石及火烧板、护坡及人工挖沟、清理路面、清除杂草、移植树木等;十二是对园区原有景观道养护(游路清理、人工除杂及石板路维护、修补);十三是完成岳阳铁山水库等重点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的撰写和论证;完成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监测点布局;收集松材线虫病在各个重点区域的历史数据,开展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现状调查;全面铺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建设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各种原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短缺,按上级要求项目实施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住有利时机推进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质如期完成;二是建议相关项目(如生态修复)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三是建议加大项目配套资金预算,项目才能按概算完成实施。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指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科普活动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离退休资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及遗属费、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残疾人保障金。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指市林业局生态廊道、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管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修复和候鸟保护专项及东洞庭湖保护区监测及麋鹿保护经费;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林业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和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专项;市木材检查检疫站森林资源检疫和林业病虫害防治专项。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指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指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三峡后续项目。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指市直林业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执法与监督等项目。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市级财政拨入市直林业部门的物业服务补贴、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奖励、综合绩效考评奖励;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环科院监测经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GEF项目等;市木材检查检疫站执法专项经费和办案费。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指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公路养护资金。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指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物业补贴及2020年本级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奖励和综合绩效考评奖励资金;市木材检查检疫站办案费。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区监测与麋鹿保护、生态监测经费;市木材检查检疫站退休职工养老退费和植物检疫费。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林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部门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1.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8月22日

2021年市直林业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岳市林函[2022]153号).pdf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docx市直林业部门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docx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事业发展类资金).doc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