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岳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2023-09-0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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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社会职能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根据上级部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合理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我单位下属三个直属机构: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岳阳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岳阳市医疗保障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均未独立核算,收支数据均包含在局机关本级决算中。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7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13万元,增长15.3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和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7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64万元,占94.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93万元,占5.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36万元,占80.51%;项目支出463.53万元,占19.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62万元,增长11.9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和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5%。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万元,增长12.3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和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等。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万元,增长12.3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和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4.63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93万元,占4.5%;卫生健康(类)支出2128.09万元,占94.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9%。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21年度财源建设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停止了缴纳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余物业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8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下达时计入了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2021年办案费安排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23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停止了缴纳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9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此预算未下达至单位。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9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7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省财政厅下达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的医疗保障目标管理经费和预安排综合绩效奖和平安建设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代编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评估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5.8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预算未下达至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9万元,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63.0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46.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三公”经费在其他资金中列支,今年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2.8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年初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46.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53.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261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18万元,增长43.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等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用于召开DIP支付改革动员会、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半年工作总结会、2023年度城乡居民保险全覆盖工会会等,人数678人。

  培训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用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金监管稽核档案培训、DIP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二十大精神培训等,人数1128人,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23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36万元,项目支出463.53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5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55%。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94.24万元,执行数为2377.89万元,完成预算的95.3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规范了医疗保障政策,全年积极推动医保参保全覆盖,做实医保市级统筹,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及稳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全面加强“两病”用药保障。二是推行DIP付费改革,制定完善了《岳阳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试行)》、《岳阳市相关试行规程规则》,组织开展我市DIP病种分组分值培训与论证,全市医疗机构纳入DIP付费46家;三是打击欺诈骗保,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022年,全市共协议处理152起,行政处罚156起,解除协议4个,移送纪委13起、公安2起,卫健6起,市本级共挽回基金损失1672.28万余元。四是不断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和综合能力建设。致力于建设四级经办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便捷性,方便群众办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履职效能方面:绩效评价人员匮乏,绩效意识薄弱、专业能力不足;二是预算和绩效管理方面: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设定不完整;三是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资金分配与项目预算不匹配,使用过程中与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要求不相适;四是资产和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方面:资产采购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基层队伍建设,提高绩效意识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践行相关程序;三是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切实有效保障资金供给;四是全面编制预算,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资产管理水平。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岳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岳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