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预算公开

来源:市法制办2016-01-2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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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配合国家、省立法调研,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

(四)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异议审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派出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研究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纠纷。

(七)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做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牵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办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政府法制业务交流,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十二)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职责。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法制办本级,包含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科、立法科、行政复议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应诉科。收入组成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3.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收入163.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万元。项目支出71.0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2.70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1.0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00万元,包括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支出,法制教育、行政复议专项支出,行政应诉办案经费支出,行政执法培训和两证系统维护专项支出。

2016市政府法制办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