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2021-07-30 10:42
浏览量:1|| | ||

岳财金指〔2021〕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金指〔2021〕6号文)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1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具体项目分类及科目明细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分配的资金包括预拨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含结算2020年结余、缺口资金),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021年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补资金等3个部分,其中预拨的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统筹考虑上年度实际结余(缺口)、本年度贴息资金需求申报额度、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以及本年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等因素测算分配,下年度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结算。

二、2021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连同地方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地财政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省市县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特别是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要按季度结算拨付给经办银行,不得由贷款个人、企业垫付。

四、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请参照中央和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做好本地区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区域绩效目标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岳财金指〔2021〕7号附件1 2021年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岳财金指〔2021〕7号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