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2022-12-2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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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建指〔2022〕79号

云溪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2〕56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给你区,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7土壤”,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为预拨资金。若后续资金安排方案发生调整,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另行下文通知。

二、请按照《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三、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3年提前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岳财建指〔2022〕79号附件:2023年提前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