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2023-01-0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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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教指〔2022〕4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标市级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市级补助专项资金根据2022年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以人均200元/年为标准,市与区按照3:7的比例,市本级补助30%,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负责落实。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照《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2号)要求,各区要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标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列虚支、严禁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

 

附件:义务教育提标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岳财教指〔2022〕41号义务教育提标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