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公开专栏2023-06-1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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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财建指〔2023〕22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2〕78号),现将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资金将在2023财政年度拨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资金为预拨资金,后续将根据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据实测算安排。

  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7日

岳财建指〔2023〕22号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