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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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在职在岗证明经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后加盖公章)。

2、借款人配偶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证明。(注:湖南省内的必须冻结其公积金账户)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专指结婚证,离婚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两份。

5、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已付清20%或30%购房款的发票(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不动产增值税的发票、契税发票、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卡,最近12个月代发工资记录,携带原件一份。

7、出具借款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和《不动产套数证明》(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数据整合后,借款人只提供《不动产套数证明》)

(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都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