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如何甄别和处理非法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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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题:如何别和处理非法办学机构?

答:1、合法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和证照: (1)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4)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合法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必须自有场地;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有200人规模以上的教学场地; (2)符合《岳阳市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启动资金; (3)校长必须符合任职资格,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 (4)有符合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的教学设施设备。 

3、市民无法别非法办学机构时,请及时电话联系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科,联系电话:0730-8805621,0730-8805620;或登录岳阳民办教育网,在民办学校名录中查询真伪。欢迎广大市民举报非法办学机构。

 4、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 (1)岳阳市教育局制定了《岳阳市教育局对社会组织或个人违规办学的处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国家教委《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发布)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每年联合公安、民政、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对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2)处罚种类 违法情节的轻重 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予以撤销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组织或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 停止办学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吊销办学许可证 (3)处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