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劳动关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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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
权力行使依据 |
岳政办发〔2008〕11号 |
受理(适用)范围 |
国有改制企业 |
申报条件 |
1、列入政府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或法院裁定破产的文书 |
申报材料 |
国有企业改制文书,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职工身份、工龄认定确认表,企业要求审核拖欠工资专题报告。 |
办理程序和时限 |
1、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提交相应材料。 |
监督检查 |
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企业拖欠工资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
责任追究 |
按照《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执行。 |
办理流程 | |
办公地点 | 岳阳市炮台山路96号 |
办理时限 | 接到国有企业拖欠工资审核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
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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