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炮台山 电话:8251948
事项名称
市管单位集体合同鉴证
简要办事程序
一、受理
二、审查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签出审查意见,加盖备案印章;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
审批条件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表决通过用人单位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2号)第四十二条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无
收费依据
关键词
集体合同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