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证换证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类 |
法律依据 |
人办发[1997]85号 |
受理机构 |
岳阳市(或县市区)职改办 |
决定机构 |
按照管理权限,副高级以上在省、中级在市、初级在县市区职改办进行补证换证 |
办理条件 |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需要补证或者换证的人员 |
申请材料 |
个人申请,单位核实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登报声明原件作废的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证书(换发) |
办理程序 |
个人携带上栏所有资料到市(县市区)职改办申请---查实相应任职文件---补发换发证书 |
办理期限 |
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
收费依据 |
人办发[1997]85号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文件 |
监督检查 |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
咨询渠道 |
电话0730--8882339 |
责任追究 |
依据相关规定 |
联系电话 |
电话0730--8882339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房 |
关键词 |
职称证书 换证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