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贷款管理科 金鹗中路31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七楼 0730-8635519 楼区管理部 金鹗中路31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二楼 0730-8218466 君山区管理部 君山区挂口镇世纪大道 0730-8178308 云溪区管理部 云溪区政务中心三楼 0730-8415070 临湘市管理部 临湘市长盛西路37号 0730-3108333 岳阳县管理部 岳阳县东方路建设银行二楼 0730-7622108 平江县管理部 平江县天岳开发区新村路 0730-6266386 汨罗市管理部 汨罗市建设西路人和楼四楼 0730-5250638 湘阴县管理部 湘阴县江东路新时空大酒店三楼 0730-2222669 华容县管理部 华容县城关镇华容大道中路 0730-4239105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贷款 |
简要办事程序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
申报材料 |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要件: 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五份。 3、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指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丧偶未再婚证明),携带原件,复印件四份。 4、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已付清30%购房款的发票(收据)、《备案登记卡》或《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税费的发票(收据)、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携带原件一份。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最近6个月的代发工资记录,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其它注意事项 1、此贷款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一笔还款记录都将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成为个人信用报告的一部分,请按月足额偿还贷款。 2、此贷款可以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还款,提前还款手续到放贷银行柜台办理。 3、在提前全部还款时,可以支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4、如有政策疑问或遇到相关政策调整,请拨打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以管理中心的实时解释为准。 |
审批条件 |
贷款对象: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范围(含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贷款条件 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停缴或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未恢复正常汇缴前不能申请贷款;办理过支取手续的,须补齐支取部分方可申请贷款。 2、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个月或累计10个月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两年内在本市范围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划拨用地不能办理。 4、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 5、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2、贷款期限最长25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执行,逾期罚息在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 |
法律依据 |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2、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8] 37号) 3、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规范》的通知(岳市公积[2011] 45号) |
承诺时限 |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