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 年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字体:


2023年岳阳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既往专项整治成效,根据省、市专治办和市公管办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工作思路,持续巩固已有整治成果,助力清廉岳阳、清廉交通建设,着力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常态化落地见效,大力惩处、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和招投标乱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岳阳篇章作出交通贡献。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明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我局拟制定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市交通运输局与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监管职责分工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工程和市县立项的水运工程、普通国省道路面改善工程,农村公路大桥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管工作,按规定组织辖区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招投标工作省直管县(平江县)的从其规定。

2.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路面改善工程除外)、农村公路(大桥除外)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监管。

(二)进一步明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充分发挥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根据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明确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以下工作:对监管职责权限内的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备案,开标、评标及定标全过程监督,投诉处理,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查处及处罚,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抽查评估,建立严重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因招标项目的规模与特点各异,招标内容和使用范本不同,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水平参差不齐,加之部分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造成招标文件存在各种问题,市局将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抽查评估,责令改正,发布结果通报,并对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进行查处;发现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公安部门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的监督管理。利用省厅交通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继续推动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对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等人员的全覆盖和有效监管,定期通报每个项目的人员履约情况,通报结果纳入各参建主体年度信用评价体系,切实防范和查处挂靠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一步压缩违规违法空间。同时,市交通质安站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开展人员履约监管情况,市局将及时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

(五)大力开展工程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市、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市纪委监委、市公管办和专治办通报的我市相关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领域招投标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务求实效,健全工程招投标领域长效预防机制。

(六)组织开展清廉工程项目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关于推进清廉工程项目创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清廉工程项目推荐工作,从严审核拟推荐项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自律,维护交通行业秩序,推动交通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全力推进、抓出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专门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指派一人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材料报送及线索移送等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各单位须于5月2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局基建科或机关纪委(市局基建科刘敏,8715395;机关纪委余志勇,8717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