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文件名称 |
1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
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
其他有关文件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变更实缴出资数额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6、第3项指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单位:万元
原实缴出资数额 |
变更的实缴出资数额 |
本期实缴出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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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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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资 时 间 |
出 资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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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资 方 式 |
出 资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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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资 来 源 |
出 资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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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资 机 构 |
验 资 机 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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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机构 |
评 估 机 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