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餐保化监督股) |
地址:城中北路19号 电话:2971598 |
事项名称 |
《餐饮服务许可》核发 |
简要办事程序 |
受理→审查→审定 |
申报材料 |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2、拟经营场所合法的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4、工商局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营场所和厨房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
审批条件 |
1.具有与餐饮服务听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餐饮服务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承诺时限 |
12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按照湘价费[2003]44号文件执行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03]44号文件 |
关键词 |
药监局,餐饮服务许可 、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