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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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审图中心) 

 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院(巴陵中路)   电话:0730-8229211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简要办事程序

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审查——处理。
   
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报告书;审查不合格,将施工图退回,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修改。

申报材料

(一)立项或可研报告批准文件;
(二)规划批准文件(包括批准的规划控制条件、规划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规划总平面图);
(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四)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深度和内容要求的全套施工图八份、工程勘察报告、结构计算书、节能报告及相关计算资料。
(六)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审批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法律依据

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04]393号)

承诺时限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房屋建筑工程大型项目按1.38/平方米,中型项目按1.32/平方米(1.265/平方米), 小型项目按1.1/平方米(1.05/平方米),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收取。

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08]94号)。

关键词

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