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岳阳市文物管理处法规科 地址:岳阳市龙舟路13号 电话:2989304 |
事项名称 |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简要办事程序 |
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把关→决定→送达与公开 |
申报材料 |
1、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对该事项的初审意见。 2、申请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①建设单位要求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申请书; ②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及历史风貌的保护措施 ③文物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书。 |
审批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第二章第二十条) |
承诺时限 |
正常期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