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户外广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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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户外广告登记证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受理机构

商标广告科

决定机构

商标广告科

 

 

 

办理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4、户外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与受理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确认符合规定的申请登记条件后,向户外广告发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2)审查与决定

对户外广告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分二方面:一是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是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期限

七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监督检查

按照《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岳市工商[2010]84号)实行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通过电话咨询

 

责任追究

按照《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违反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岳市工商[2010]84号)实行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

07308215161

办公时间及地址

周一至周五,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关键词

户外广告、证件办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