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税款征收方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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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便于征收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原则而采取的具体组织税款入库的方法。税款征收方式认定应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再通过税收核定业务程序核定其应纳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纳税人已完成税务登记以及税种核定,可依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征收方式的变更,如查验征收、查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等。

  (一)纳税人填写提交《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

  (二)受理环节负责对纳税人填写的《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对于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纳税人补齐;审核通过则录入《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打印、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三)受理环节上报管理环节审批,管理环节批通过后,回传受理环节。

  (四)受理环节根据终身意见,制作《核准征收方式通知书》,发放纳税人,并完成文书的销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