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应纳税额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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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纳税服务

2、服务事项名称:应纳税额的核定

3、服务对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60日内

5、服务内容:为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其应纳税额。

6、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管理法》第35、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免费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10、办公(办事)地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