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地址:琵琶王路226号 电话:07308621563 |
事项名称 |
申办有机食品认证 |
简要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
申报材料 |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自愿向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有机产品认证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产品产地(基地)区域范围,生产、加工规模; (三)产品生产、加工或者销售计划; (四)产地(基地)、加工或者销售场所的环境说明; (五)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特殊要求的声明; (八)其他材料。 申请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或者加工者的,还应当提供其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加工者签定的书面合同。 |
审批条件 |
符合规定申请人和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
法律依据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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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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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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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有机食品 申报材料 审批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