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
---|---|
责任人 |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
权力行使依据 |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岳市劳社〔2000〕40号) |
受理(适用)范围 |
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患者 |
申报条件 |
1、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手续、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 2、已报备、正常参保的异地急诊住院。 |
申报材料 |
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的所需资料:①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表;②报账人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③住院发票原件;④住院汇总明细清单;⑤出院诊断证明书;⑥报账人医保手册。 |
办理程序和时限 |
1、患者或家属持报账所需资料到医保处服务大厅受理岗位进行初审,分下列情况做出处理:①资料齐全、符合报账要求的,收下资料并当场开出回执单;②资料不者齐,当面一次性告之所缺部分,允许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受理;③不能报销者,当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所有资料。 2、初审符合的,受理岗位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交科室负责人签字。 3、逐级报分管处长、处长审核签字。 4、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
监督检查 |
1、医疗审核科应严格按相关政策受理报账资料,并将资料进行存档。 2、分管处长、处长应对报账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3、基金管理科、稽核审计科对报账审核结算情况进行监督。 |
责任追究 |
岳市劳社〔2000〕4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
办理流程 |
1、患者或家属持报账所需资料到医保处服务大厅受理岗位进行初审,分下列情况做出处理:①资料齐全、符合报账要求的,收下资料并当场开出回执单;②资料不者齐,当面一次性告之所缺部分,允许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受理;③不能报销者,当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所有资料。 2、初审符合的,受理岗位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交科室负责人签字。 3、逐级报分管处长、处长审核签字。 4、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
办公地点 |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一楼办公大厅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人群在特殊人群科办理、其他人员在医疗审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