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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人大第八届五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13 15:09 来源: 岳阳广电新闻频道 
 

陈丽华代表:

您所提《关于加强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法律规定电动三轮、四轮车须登记注册并持有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因国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导致电动三轮、四轮车大量涌入市场,特别是一些厂家生产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未经过国家认证,无光盘目录技术参数导致无法注册登记。凡符合标准的须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二、针对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泛滥的情况,我局交警交警支队已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并由市政府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专程赴常德市、益阳市考察学习。参照省内兄弟城市做法,由我局交警交警支队代拟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于4月8日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颁布实施(岳政告[2020]1号)。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超标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超标违规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同步发布,4月23日,岳阳市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新闻发布会在交警支队召开。目前,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我局交警支队已通过政府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加强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源头管控,禁止非标车辆进入市场。同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局交警支队一直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上道路行驶。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督促市民办理驾驶证,购买国家认证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上道路行驶。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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