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26-2384878
  • 统一登记号:YYCR—2026—01004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6-06-16
  • 信息时效期:2027-12-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办发〔2026〕6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06-17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开区、临港高新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2026—2027年)


  为服务全市“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坚持平台建设与服务升级相结合,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坚持本土培育与区域协同相结合,构建开放融合、协同共进的产业人才生态。到2027年底,力争建成2个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园(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园),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50家;引进2—3家全国性头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3—5家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总数和营收年均增长5%以上;每年精准服务重点制造业企业不少于300家次,解决重要技术岗位需求不少于1000个;与沿江重点制造业城市建立跨省协作机制,协同推广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劳务品牌;基本建成具有岳阳特色、有效服务区域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平台载体升级

  1.建设重点产业园区。实施湖南省(岳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扩容提质专项行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服务功能,集聚高端要素,积极争创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在园内设立制造业招聘服务专区,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直播带岗、专场招聘等服务。围绕“1+3+X”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布局建设2个以上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两业”融合园,在临港高新区建设1个综合服务平台。聚焦制造业企业一线需求,将用工保障、技能提升、人才引进等专业化服务送到产业一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临港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县市区参与,不再列出]

  2.升级融合服务载体。推动岳阳市现代石化产业人才发展联盟功能拓展与服务升级,支持挂牌“石化产业人才市场(超市)”,实行实体化运作。在“岳阳快聘”就业服务平台上增设制造业人才资源数字化功能模块,实现需求画像、数据共享、精准推送等功能。举办“岳阳市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大会”“校企合作洽谈会”等品牌活动,每年参与企业不少于200家。探索组建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推动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对共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组织服务机构深入制造业企业开展巡回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人才集团)

  (二)提升专业服务能级

  3.推动数字技术应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或引进针对制造业需求的智能招聘、灵活用工管理、人才测评等数字化服务产品,聚焦制造业用工预测、人岗匹配、技能培训等环节开展应用场景创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才集团)

  4.培育高端服务机构。结合市场实际,积极对接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导其在岳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或分支机构,力争到2027年底累计引进2—3家全国性头部机构。鼓励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发展等方式做大做强,向知识密集型领域延伸,力争到2027年底培育3—5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加强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引导孵化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市场主体聚焦制造业需求,开发定制化、套餐式服务产品,提升对中小制造企业的服务覆盖面和适配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5.加强人才队伍引育。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打造高素质、复合型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提高专业化水平。用好用足人才引进政策,靶向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订单班,每年定向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举办环洞庭湖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300人以上,竞赛工种不少于5个。(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总工会)

  6.推进行业规范管理。指导岳阳市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牵头研究制定猎头服务、灵活用工、招聘流程外包等重点领域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开展行业诚信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构建覆盖全市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三)提升供需匹配效能

  7.动态监测用工需求。在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分类分批设立“两业”融合固定观察点,首批不少于10个。定期开展专项调研和问卷调查,动态收集用工需求、岗位结构、技能要求、政策获得感等信息,按产业领域、岗位类型、紧缺程度等进行归类分析,形成制造业人才需求监测报告,定期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制造业企业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

  8.精准开展供需对接。建立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企诊断,围绕用工合规、风险评估、人才盘点、薪酬设计、培训规划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高层次人才寻访,提供项目制用工服务,推动其与制造业企业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四)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9.开展区域融合协作。依托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主动对接沿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达地区和重点制造业城市,建立供需对接渠道,探索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共享、重大项目用工联动、人力资源服务对接等跨省市协作机制。组织制造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双向对接洽谈,每年联合举办2场以上“先进制造业专场招聘会”“技能大师巡回交流会”等区域性活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要素跨区域高效配置。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制造业企业共同拓展区域市场,引导外地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岳开展交流合作。在劳务协作方面,加强与外地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打造“岳阳石化技工”“巴陵焊工”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劳务品牌并向外输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10.共建技能评价体系。联合周边地区人社、教育、工信等部门,聚焦化工总控工、数控机床操作工等制造业关键工种,共同开发培训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协同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夯实区域技能人才合作基础。推动在部分重点工种领域实现评价结果互认,并逐步扩大互认范围。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支持其依法依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教体局)

  (五)构建融合发展生态

  11.强化要素保障。强化政策规划引领,将“两业”融合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年度计划,推动重大“两业”融合项目立项实施。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聚焦“两业”融合发展关键环节,研究设立专项资金,统筹用好产业、人才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围绕财政资金扶持、服务产品创新、制造业企业引才用才、“两业”融合园运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部门政策协同,推动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12.推动全链协同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效应,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龙头机构向高端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带动中小机构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打造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链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功能上互补、业务上协同,形成链式协同发展态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市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市监局、市国资委、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才集团,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策协同、数据共享、项目落地等关键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任务分工,细化举措,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跟踪推进。实行“月度跟踪进展、季度会商调度、年度总结评估”的工作模式,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融合发展成效。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总结,抓好改进提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宣传引导。统筹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两业”融合的政策措施、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择优遴选5—8家“两业”融合促就业成效明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个以上典型案例,汇编形成“两业”融合优秀实践案例集。适时举办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活动,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6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