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容县东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华容县东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东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东山镇仙鹅寺村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东山水库管理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本工程总投资6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大坝坝体及坝基渗漏带进行防渗处理;上游对已经破坏的预制六边形砼、块石护坡进行翻砌处理;对下游坝坡整修,重建坡面排水系统及巡检道路;对大坝坝坡及管理所区域建筑物进行白蚁防治;对溢洪道底板进行加固处理,并对边墙砌石砂浆损坏处重新勾缝处理;对溢洪道消力池尺寸复核并对泄洪渠进行清淤、护砌设计;对输水隧洞原暗涵进行挖废重建,清除渗漏隐患,并对输水隧洞工作桥及启闭排架、启闭机房进行扩建,增设备用电源;对引水渠道进行护砌,并对其泄水闸、节制闸进行加固改造;溢洪道控制段增设人行桥与大坝右坝坝肩连通,以方便防汛检修;增设及修复坝体内外观监测设备,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对管理所危房进行重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区域设置围档、洒水降尘、施工弃渣及时清运、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减小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拌和系统;基坑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帷幕灌浆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居民处置设施处理。施工废水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流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加强施工期水质监测,确保居民饮水安全。运营期定期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工作;管理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坝下游农村污水管网,严禁进入东山水库。 (三)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源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临时工程均不在华容县东山镇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或准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不必要的活动,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合理安排靠近取水口工程的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间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若发生水质超标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水厂,必要时考虑暂停施工。杜绝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以及冲洗建材等情况。严禁废水、固废排入库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违规堆土堆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水源保护的意识;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沿线巡查,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有效监控;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等环节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科学文明施工。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车速、限制鸣笛、施工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本报告书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各废污水处理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和水体;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临时工程不涉及森林公园林地、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的开挖及扰动,减少对陆生植物的破坏和水土流失;根据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生物繁殖期等特殊时段;加强施工管理、监理,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避免意外砍伐野生植物,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物等,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境的破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古树名木实施原址保护,禁止人为砍伐。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各施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八)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加强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发现水质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4月16日,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7月23日,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仙鹅寺村现场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2024年8月28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