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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的公告

编稿时间:2024-02-02 03:12 来源:市交警支队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春运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到20条及以上的小型汽车(附后)违法行为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尽快联系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地址:岳阳楼区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楼,办公时间咨询电话:0730-8521915)接受处理。凡主动处理的可适用以下惠民措施:

一、在适用“一车三证”的前提下,对符合不记分条件的可申请不记分;

二、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达到36分及以上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的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全科目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三、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达到24分及以上不达36分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的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四、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不达24分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对于不主动配合调查处理的,将依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将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适用。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