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教师科   2019-09-2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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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通〔2019〕78号关于印发岳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现将《岳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4日

 

 

                岳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资领字〔20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对注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注册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基础事务性工作,包括按照上级要求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市辖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进行初审、复审,对全市注册数据信息进行管理统计分析、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注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和人事管理权限,依据工作程序,分别做好组织申请、材料审核、初审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清理核查教师资格证书等前期准备及培训(9月下旬)。

(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实施方案(9月30日前)。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各单位上报材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及结果公示、市教育体育局复审(9月17日至12月6日)。

(四)省级教育部门终审(12月7日至12月21日)。

(五)发放注册贴,进行注册工作总结(2020年1月)。

三、有关政策及规定

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执行。

(一)注册范围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5.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48学分累计;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

(三)年度考核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暂缓注册。

四、注册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请

9月20日—11月1日,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申请,如实准确填报教师资格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提交的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下载,样式见附件1)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样式见附2);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原件;

5.前一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民办学校还须提供聘用合同,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还应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三)现场确认

10月16日—11月12日,在网上提交了申请的教师本人按要求向所在确认点(注册管理操作用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添加现场确认点用户,现场确认点用户原则上以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设立。各单位安排专人掌管账号和密码,负责现场确认中资料审查、网上审核等工作)提交审核材料。各现场确认点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有关职能部门或所在学校人事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属实),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通过的教师在系统中按要求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一式2份,本人签字确认后报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后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按教师资格注册资料袋(每人一袋,提交材料目录及顺序见附件3)顺序进行整理。11月1日—11月12日,以现场确认点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辖中小学报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四)初审

11月1日—11月20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进行公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的,应当在复核前将注册结论建议报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本级初审现场设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安排见附件5)

(五)复核

11月25日—11月29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报省教育厅。

(六)终审

12月7日—12月21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终审,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信息,并将注册结论反馈至负责初审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七)发放注册贴

2020年元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注册结论,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注册结论章和公章,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的“注册贴”。同时将贴好“注册贴”的教师资格证书返还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不得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注册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建档保存。

(三)申请人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地各学校要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的意义、注册对象范围、注册程序等内容。针对广大教师关心的问题和诉求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教师队伍思想稳定,保证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要认真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条件,坚持原则。要把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规范贯彻到注册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处分。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3.岳阳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个人材料

4.教师资格注册资料袋封面样式

5.岳阳市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现场场确认初审安排表

6.2019年岳阳市   县市区   学校教师资格证注册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

 

 

 

 

 

附件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所在单位:                                                  报名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有效身份

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

种  类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发证机关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师职务

(职称)

 

本单位聘用起始日期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单位)

意  见

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注册机构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1. 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口不具备

 

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口不具备

 

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口不具备

 

4. 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口不具备

 

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口不具备

 

6.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口不具备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口不具备

 

注册机构

意  见

 

年    月    日             公章

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附件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2

工作单位

3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4

热心社会

公    益

事业情况

 

5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6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7

有无犯罪

记    录

 

8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9

考核结论

 

10

考核单位

(全称)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说明:1.表中第1-2栏由申请人填写;第3-10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其中第7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本表必须据实填写,填写字迹应当端正、规范。

附件3

 

岳阳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个人审批材料目录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填报后下载,附件1)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分证明原件

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原件

5.前一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6.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原件

7.材料“1”不需装订入袋,按教师资格注册教师名单顺序提交即可。其他资料均需复印件1份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或入袋交初审机关备案,每个教师注册资料按注册名单顺序摆放提交。

 

 

 

 

 

 

 

 

 

附件4

序号:_____________   

 

年湖南省       县(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资料袋

 

姓    名 :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确认点名称:___________         网上报名号:______________       

资格种类 :____________         资格学科:_______________

序号

材  料

审核情况

(材料具备打√)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

教师聘用合同(复印件)

 

4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原件单位盖章)

 

5

年度考核证明(复印件)

 

6

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证明(复印件)

 

7.

其他

 

确认点已将教师网报信息与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审核,一致无误。

确认点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

岳阳市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初审单位

备注

1

11月12日上午

岳化一小、岳化二、岳化四小、市特教学校、鹰山小学、洞氮小学、民院附小

 

2

11月12日下午

云梦中学、岳化三中(含岳化五小)、市十八中、华夏学校、岳州中学、长炼学校、市六中

 

3

11月13日上午

岳纸学校、洞纺学校、市一幼、市二幼、市三幼、市十中、市三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岳阳中学

 

4

11月13日下午

弘毅中学、市十二中、市二中、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市外国语学校

 

5

11月14日上午

市七中、市九中、市一中、市四中、教科院

 

6

11月14日下午

民院附属幼儿园及其他市管幼儿园

 

7

11月15日上午

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中南工业学校

 

8

11月15日下午

市属其它民办学校

 

注:1.各市直学校初审时间原则上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提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约定时间,最迟不能超过初审最后时间,否则网络系统无法操作。

2.各市直学校初审材料送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请各学校在初审安排日前进行对接,联系人:赵彭,电话:15073066011


附件6

2019年岳阳市    县市区    学校教师资格证注册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

填报人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人姓名                        填报人电话                 

序号

单  位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证书上号码)

教师证号(证书上号码)

教师资格证   学段、学科

现是否在教学岗位

现教   学段

现教学科

教师证信息       变更及情形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