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教体通〔2020〕63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06-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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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各相关单位,市直相关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8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中职学校阳光招生环境,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纪委省监委驻教育厅纪监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 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岳阳市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万五龙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程岳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赞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赵志坚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

组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李像谦 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科长

张  斌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何坡根 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科长

陈映军 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严少华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曹  晔 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科长

苏演璜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科科长

晏  春 市教育体育局信息科科长

唐建国 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书记

高子尧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

纪检监察组副科级纪检员

2.建立规范中职学校招生领导干部联点县市区责任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联系县市区(中职学校)

王德华

办公室

全市

万五龙

职成科、民办科、国际交流科

岳阳县

市一职、湘北女校、中岳职校

朱新和

秘书科、教育督导科、信息科、教育工会、就业服务中心

湘阴县、屈原管理区

新青年职校

陈  彬

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机关党委、老干科

华容县、君山区

富岳职校

程岳华

基教科、学前科、教师科

汨罗市

周  赞

审计科、机关纪委、教育考试院

平江县

通达职校

李永波

竞训科、群体科、体产科

临湘市

中山财校

陈育文

安全管理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云溪区

江南职校、理工职校

童卓君

计财科、教投中心

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存在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及相关人员;

2.存在向中职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行为的初中生源学校及相关人员;

3.扰乱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的社会中介组织及相关人员。

(二)重点问题

1.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

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

3.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

5.超计划招生;

6.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7.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

8.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

9.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或虚报学籍;

10.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或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

11.将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2020年6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市教育体育局、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联合成立进一步规范岳阳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工作责任,并根据省印发的57号文件要求和全省阳光招生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组织对各中职学校分级分类排查,摸清底子,制定适合本地、本校的工作方案,以县为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2.宣传发动。通过市级政务网站公布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体育局:0730—8805628;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730—8805556。各县市区分别召开相应会议部署阳光招生工作,参会人员覆盖所辖、所属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方式,工作部署情况于5月16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3.自查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所辖、所属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招生中不规范的问题马上梳理,分析原因,立即整改。

(二)全面整治规范阶段(2020年7月-8月)

1.开展集中整治。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各县市区、各学校未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性质和情节程度,交县市区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核实查办,或现场督办。

2.强化信息公开。各县市区阳光招生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本级阳光招生宣传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把“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APP及时、准确、有效推送给全体初三学校及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权威对称、内容真实、简洁实用。

3.严格计划调控。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安排,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落实招生资质备案和招生计划核定制度。加强招生计划执行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不规范招生行为。

4.实施网上招生平台录取。各县市区必须严格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调剂补录等程序和要求。

(三)联合检查督办阶段(2020年9月)

1.开展联合检查。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检查组,下到县市区、学校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与实施、重点学校解剖、中职招生信息推送、招生计划安排与调控、招生录取平台建设与使用等情况。

2.督办突出问题。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梳理、核查举报线索,对今年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过程中问题多发、秩序较乱且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学校,实行驻点督办,县市区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现场督办和督导问责。

(四)建章建制、形成长效阶段(2020年10月—年底)

1.建立民办中职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职学校逐步压减招生计划直至有序退出学历教育

2.建立中职学校春、秋季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视导制度;

3.指导督促中职学校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质学位供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公办中职学校校长、民办中职学校举办者是的第一责任人,对阳光招生、规范办学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学籍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所属中职学校的直接管理者,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学校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初中生源学校及老师向中职学校收受、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纪律。要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查处所属、所辖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或初中生源学校收受、索要招生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市教体局对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减下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取缔办学资质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招生行为直接挂牌督办;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