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江县城关镇三阳明德学校   2021-03-1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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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通〔2021〕6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考试规范有序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43号)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当地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负责人任主任的考区委员会,并设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职责清晰的工作网络和衔接紧密的工作关系,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共同履行考试管理和监督责任,切实将考试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各市(州)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切实做好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考试组考防疫工作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在部分省份出现反弹,传播风险加大,防疫形势严峻复杂,我省虽然属于低风险地区,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工作压力仍然很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各市(州)教育考试院须参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组考防疫工作。

三、始终把安全保密放在首位

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行业准入考试是高利害性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各市(州)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要始终把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要亲自抓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保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监督措施和要求;试卷的入库、清点、分发、交接、回收等过程必须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24小时监控录像。试卷在保密室保管期间,必须由4人(或以上)值班且有公安参与,监控录像则由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每6小时回放审看制度,填写“试卷保管六小时录像回放审看表”(原件由市州教育考试院留存备查),发现可疑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我院。同时,各市(州)要进一步强化试卷流转环节的管理,从试卷下发考点到各科目试卷正式启用,以及考后回收管理等环节,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试卷等保密材料的运送、保管和发放的安全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值班和巡视检查,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克服任何松懈麻痹大意的思想,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现代化技术手段,防止高科技群体舞弊的发生。考试期间,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积极协调公安、纪检监察、宣传、无委、保密、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及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控等工作,对考点周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着重打击和防范有组织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大规模舞弊的行为。

五、扎实做好监考人员的选聘和考务培训工作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加大对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由市(州)教育考试院分管领导牵头,考务负责人要对所有考点的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天。考前培训时,要与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并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认真观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培训视频》、《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培训视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培训视频》(2014版)和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手册》,结合警示案例,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法规意识以及识别高科技作弊器材的能力。考务培训要突出重点,让考务工作人员熟悉考试工作业务和操作规程,了解试卷领取、回收、密封要求,清楚迟到考生、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办法,以及考试偶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监考老师要坚决予以撤换,并严肃处理,杜绝工作差错和监考不力等问题,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六、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2〕110号)要求,各市(州)要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问题,认真制定好应急预案,尤其要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克服经验主义、麻痹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强调,各市(州)要提前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沟通,保证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

七、加大宣传力度,狠抓考风考纪,严防考试违纪违法行为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考纪考风。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必须在验收合格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考试开始前,要对所有考点的安检仪、身份识别仪、无线通讯屏蔽设备、视频监控录像和广播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大排查,对不合格的考点要限期整改到位;高校考点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配合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考试过程中,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切实做好考生入场的考点安检工作,全面使用安检仪、身份证识别仪和无线信号屏蔽仪等设备,严禁考生携带作弊器材进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入场一律按照作弊处理,考场必须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并录像。考试结束后,要将各考点的考场监控录像上交我院,我院将组织人员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看。要严格执行在全部监考人员进入考务工作区域前和考生进入考场前实行安检的规定,凡携带或使用通讯、摄影摄像等电子工具进入考场以及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未按规定路线由流动监考陪同直达考场等均按违规处理。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严肃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作弊、团伙作弊和大面积作弊等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互联网有害信息监控

互联网有害信息监控工作是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值班期间,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当地网监部门加强对新媒体如微博、微信上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的监控工作,净化考试网络环境(具体要求见附件)。

九、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的回收准确无误

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和清点,防止试卷遗留在考场内或被考生带出考场,防止试卷信息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被发布到互联网上。考试结束后,各市(州)要认真做好答题卡的回收工作,确保考生试卷和答题卡数量准确无误。各科目试卷须全部回收至市(州)教育考试院,答题卡须全部回收至我院,试卷和答题卡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后销毁。

十、严格执行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

考试值班期间,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切实落实考试值班制度,并按照要求实行每日“零报告”。试卷到达市(州)教育考试院后,考试前每天14:30前通过QQ工作群向我院报告安全保密及考试情况。如遇任何突发事件或考试安全保密相关问题,须第一时间上报我院,并按照要求严防事件的扩大及信息的扩散。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在送卷当天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考试管理经验、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建议等)、违规行为告知书汇总表报我院社会考试处。

2.接卷时间及地点:各市(州)3月10日下午报到(地点另行通知),3月11日接卷,地点为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接卷时,各考点要持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证件,并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同时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组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送卷时间、地点及要求:送卷时间统一为3月14日,地点为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答题卡必须分科目、按考场顺序由小到大进行归类整理。

4.3月10日至3月13日,我院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举报电话。

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731-88090252,0731-88090255;

考试当天值班电话:0731-88090481;

举报电话:0731-88090301(纪检与督查处);

传真电话:0731-88090252。

附件: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有害

信息监控工作要求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网上有害信息监控工作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关键词搜索各网站的有害信息,并要对网上有害信息进行研判,根据信息的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一般性的信息采取一天一报,危害性较大的信息立即上报,同时报当地公安网监部门,立即进行处理。监控人员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信息监控人员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前通过QQ工作群报我院社会考试处,联系人:刘建,电话0731-88090255。

2.有害信息处理原则

针对网上有害信息,要坚持“先删后查”和“打防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促防”的原则,将问题解决在初发期和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严防有害信息的扩散,维护考试公平秩序。

3.信息报送方式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将网上有害信息及研判意见通过邮件上报我院,邮箱815491800@qq.com。

4.工作时段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监控时间3月10—13日结束,在此期间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2:30前通过邮件上报我院,邮箱815491800@qq.com,其中3月12—13日要求24小时监控。

5.上报文件格式及命名方式

上报有害信息的基本情况采用EXCEL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市州代号-年月日-批次号”,中间以“-”相隔。例如:4301-20210310-1.xls即表示:“长沙2021年3月10日第一批次”上报的有害信息基本情况。

上报有害信息首页网页截图采用WORD文件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市州代号-年月日-批次号”中间以“-”相隔。例如:4301-20210310-1.doc即表示:“长沙2021年3月10日第一批次”上报的有害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在WORD文档中顺序粘贴即可,在每幅截图下面要标注上该截图的网上地址,以便查询使用。

6.上报信息标准

序号

列表名称

说明

*1

网站名称

有害信息网站名称

*2

URL地址

有害信息的URL地址

*3

物理网站IP

有害信息网站的IP

*4

所在地

有害网站的所在地描述应简练、精确。(境外网站精确到国家或地区名称,境内网站精确到省级名称。例:北京、广东、香港、美国等)

*5

信息类型

有害信息的类型(出售试题/出售答案/作弊设备/提供代考/散布谣言/其它)

6

QQ

在有害信息网页中公布的QQ

7

电子邮件

在有害信息网页中公布的电子邮件

8

联系电话

在有害信息网页中公布的联系电话

9

备注

其它需要注明的情况

其中,序号中带“*”的列表名称为必填信息,其它列表名称的信息为可选信息。上报数据在EXCEL文件中按照“列表名称”横向排列,各记录逐条纵向排列。

7.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键词及相关词

出售、提供、发现、我有/2021年3月、今年3月/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考试/试题、题目、试卷、答案等,或由以上关键词组合构成的关键词意(如下图)。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