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技师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届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申报对象、申报时间、所需资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要求执行。
一、发放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规定,从2018年起,将我市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术班中以下符合条件的6类毕业年度高校学生: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贫困残疾家庭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二、申报资料
(一)学生申报所需提供资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两面)1张;
2、学生证复印件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5、身份证明材料:
(1)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1张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
(2)残疾人: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1张;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4)贫困残疾家庭的学生;提供当地社区或村委会及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父母的《残疾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当地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及扶贫办联系电话;
(6)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家庭证明,格式见附表。
(二)学校申报所需提供资料
1、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表3)
2、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用EXCEL附电子档;(附表4)
三、补贴标准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进一步稳定就业激励创业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岳政发〔2019〕3 号)规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于9月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形成《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并将申报补贴的毕业生信息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三)部门联合审核。市人社局会同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就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及人数。根据联合审核情况,市人社局形成《岳阳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于11月30日前送市财政局和市教体局。
(四)财政部门核拨。市财政局于12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各学校通过现有资助系统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应届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拨付完毕后,各学校应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提供相关拨付凭证。
(五)汇总备案。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于次年1月20日前将《岳阳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低保家庭证明》
3、《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