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培训市场——为青少年运动健身保驾护航
来源:体育产业科   2022-06-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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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教育部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 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中表示,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面临机构主体数量多,培训项目多的实际情况,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举措,指导全国深化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日常检查,不断规范机构收费行为,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事实上,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班确有培训质量不高,恶意涨价、退费难的现象出现,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的呼声强烈。为此,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在2021年印发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提出了人均培训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等明确要求,但是在体育培训班运行过程中能够达标的却有限。

为规范校外体育培训市场,北京市体育局此前发布《关于做好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准入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入审查通知》),《准入审查通知》对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申请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审查管理部门、审批流程等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机构提供了一份很好的从业导引。

“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最近几年增长迅猛,尤其是‘双减“政策出台之后。去年底在我们调研的5000多家青少年体育教育培训机构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有46%,工商部门注册的有51%,只有3%左右属于体校等事业单位。” 清华大学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雪莉表示,不同的机构属性,使得监管主体多元,治理方式和边界不清晰。

相关政策很多,机构发展究竟该依据哪一个文件?一家从事青少年体育培训的经营者坦言,政策的多样化导致很多机构“打擦边球”。

“不同的政策之间存在夹角。”王雪莉介绍,“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这里并未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以区分,但可以理解为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也需要按“先证后照”程序进行审批,方可合法正规经营;2020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则未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培训的体育俱乐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这次北京市出台的《准入审查通知》对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写得非常清楚(未要求办学许可证),解决了部分体育培训机构‘打擦边球’的心理,这是符合现实实际要求和行业发展的。”

据悉,上海市、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等多个省市均出台了相关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或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为青少年运动健身保驾护航。(转自6月2日《中国体育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