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岳阳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5-22 11:03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规范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市科发〔2019〕38号)和《岳阳市科技局落实市科技计划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岳科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岳阳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正式批准设立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评估考核的内容

从定量数据统计和定性分析两部分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一是评估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内研究开发成果、成果转化与效益、人才培养、对外开放、经费投入及使用等目标完成情况。二是评估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行业中的地位与影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进展,成果转化、工程化、产业化效果与效益,基础条件建设与发展,对外开放、技术转移与学术交流,人才队伍与人才培养,技术研究开发投入与整体经济收益等方面。

三、评估材料要求

请按照《岳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3、附件4)要求,提供评估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评估报告填报数据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工作是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创新平台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各依托单位、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工作。未按时提交评估材料的,直接撤销其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资格。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依托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各依托单位、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在绩效评估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绩效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绩效评估报告书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并将依托单位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三)评估以实地考察和书面形式进行。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总数的20%,市科技局将根据评估结果在今后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支持。

五、材料要求

参评单位于6月4日前将考评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机关纪委(邮箱:690389719@qq.com )。

六、联系方式

机关纪委                     8842217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8219851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8843362

社会发展科技科               8872173

农村科技科                   8845023

附件:1.2021年岳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名单

2.2021年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名单

3.岳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

4.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岳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名单.docx

附件2 2021年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名单.docx

附件3 2021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doc

附件4 202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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