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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及市直派驻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代办,入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日常工作考核;负责行政综合执法协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政务中心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0.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2万元,增长41.01%。主要原因其一是自贸区挂牌政务大厅进行了提质改造,其二法务办发生了律师服务、法律诉讼相关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81万元,占90.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万元,占9.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1万元,占50.47%;项目支出99.12万元,占49.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1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2万元,增长41.01%。主要原因其一是自贸区挂牌政务大厅进行了提质改造,其二法务办发生了律师服务、法律诉讼相关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5%。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法务办发生了律师服务、法律诉讼相关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29万元,占71.11%;公共安全(类)支出46.46万元,占25.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2万元,占0.07%;卫生健康(类)支出2.4万元,占1.32%;住房保障(类)支出3.54万元,占1.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6.48万元,支出决算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42.81万元,支出决算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46.46万元,支出决算4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12万元,支出决算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万元,支出决算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3.54万元,支出决算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8.3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15%。本年支出1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项目支出18.32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单位部门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中心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行政审批、法务办、12345热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中心整体支出20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29万元,占64.60%;公共安全(类)支出46.46万元,占23.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2万元,占0.06%;卫生健康(类)支出2.4万元,占1.32%;住房保障(类)支出3.54万元,占1.2%;项目支出50.82万元,占总支出25.39%;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8.32万元,占总支出9.12%。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化“全覆盖”制度改革,审批过渡“零压力”;二是打造“零差评”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稳提升”;三是构建“最亮眼”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加速跑”;四是(四)建立“透明式”政府服务,做好群众“知心人”;五建设“国际化”政务大厅,打造自贸“一扇窗”;六是编制“最牢固”的防护网,营造法治“新高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0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MB1032098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