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等机构更名后市管干部职务相应变更的通知(岳政人〔2021〕8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9-15 17:51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等机构更名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21〕14号)精神,市一人民医院更名为市中心医院,市二人民医院更名为市人民医院,市三人民医院(市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更名为市公共卫生医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血吸虫病防治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中心医院院长、副院长;岳阳市二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岳阳市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公共卫生医治中心主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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