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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陈路一期东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17:24       浏览次数: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3日对樊陈路一期东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二号楼3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56397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关于岳阳市樊陈路一期东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岳南环评【2025】2号关于岳阳市樊陈路一期东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