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在岳阳市组织召开了《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业主单位)、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岳阳永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等,以及特邀专家等组成。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月山片区东洞庭湖湖滨带生态湿地恢复4360.12亩,种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湿生乔木等;
2、原排污口出水口新建生态湿地40.18亩,种植挺水植物降低入湖口有机物污染;
3、新建湖滨生态缓冲带970m,并配套宣传标志标牌;
4、清理工程范围内部分生活垃圾,修缮部分破损污水管等;
5、对范围内58700m3垃圾进行清理,对范围内4个废弃砂石场约13.3万m3的废弃砂石场清理,对27.4万m3的砂石采取清表、降洲等方式清理。
(二)验收范围
本次为阶段验收,即除砂石清表、降洲内容为后续验收外,其余内容均在本次竣工验收范围内,具体为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评及批复中提到的相关措施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1、实际施工过程在枯水季节,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无使用船只的相关污染情况;
2、取消5个污水排口,新建市政污水管网与现有市政污水管网相连,将污水改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因相关其它手续还在办理中,因此本次验收不包含清理砂石等内容。
除上述变化外,本项目实际建设性质、地点、规模均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保持一致,以上实际建设内容较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调整的部分未导致环境影响的显著变化,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措施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施工材料、监理报告等,结合现场核实,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江苏诺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简述如下:
1、工程建设对生态影响
施工活动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机械作业、车辆运输、施工人员践踏等,本项目即为降洲、清理垃圾、种植植被等生态修改工程,目的是改善当地区域的生态环境,随着工程结束,生态环境明显优于工程实施前,根据监理报告,工程设计要求的相关内容,均得到了落实。
2、工程建设对水质的影响
施工期选择了枯水期,施工基本采取陆地法施工,避免了施工船等涉水作业对水质等的影响情况;新建污水管网与现有市政污水管网相连,取消了原有直排入洞庭湖的5个排污口,将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入污水处理厂,从而达到COD减排14.59t/a,总氮减排1.24t/a,氨氮减排0.56t/a,总磷减排0.18t/a,实现了原设计目标。采取了原有排污口处新建设生态湿地等措施,经过检测,工程实施后,水质得到一定的改善。
3、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活动采取了洒水抑尘、防尘网覆盖、避免大风天气施工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4、工程建设对声环境影响
施工区远离敏感目标,施工活动未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排放,因此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八条中不予验收合格的情形。
验收组同意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
2025年6月28日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
2025年6月
目 录
前言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
建设地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06545,北纬29.34667,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估算:4872.71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500万元,剩余为配套资金;
施工进度安排:项目2023年3月开工,2025年5月完工(2023年12月主体工程完工,但因突发极端天气,所载种植物出现死亡,后经多轮补种,于2025年5月工程全部结束);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其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态湿地恢复4360.12亩;新建排污口生态湿地40.18亩;新建湖滨生态缓冲带约1km,并配套宣传标志标牌;对工程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修缮部分破损污水管;对范围内约58700m3垃圾进行清理;对范围内4个总面积约13.3万m2的废弃砂石场需清理的约27.4万m3的砂石采取清表、降洲等方式清理。
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过程
2022年11月8日,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岳环评2023【47】号)。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25年4月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委托江苏诺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除砂石采取清表、降洲外,项目其余工程内容已于2025年3月建设完成,满足“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验收工况要求,可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生态影响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一般分为五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步调查阶段、编制实施方案阶段、详细调查阶段、编制调查报告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
图1 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图
1 综述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1.2规范性文件
1.1.3技术导则及规范
1.1.4相关文件
(1)《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岳环评〔2023〕47号);
(2)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南发〔2022〕118号);
(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4)《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5)其他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调查目的
(1)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对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2)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的影响调查、监测,分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核实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
(3)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期和试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施工地附近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4)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调查原则
验收调查应以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审批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为基本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核查。验收调查应坚持客观、公正、系统全面、重点突出的原则。
1.3调查方法
1.3.1 资料收集与查阅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
(2)工程建设与设计文件;
(3)施工期与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数据;
(4)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环境管理的文件。
1.3.2 现场勘察
(1)核查工程验收工况,核实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初步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完成及变更情况;
(2)逐一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调查工程影响区域内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包括环境敏感目标的性质、规模、环境特征、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受影响情况等;
(4)核查工程实际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的效果,业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度和管理概况。
1.3.3 现场监测
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调查等。
1.3.4 公众意见调查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评价、公众最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曾经发生过及尚存在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等。
1.4调查范围和验收标准
1.4.1 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为工程实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相关内容的验收,并对完工后的运营观察期(3年)提出相关要求,详见表1.4-1。
表1.4-1 本项目竣工验收环保调查范围
序号 |
类别 |
验收内容 |
备注 |
|
污染防治主要内容 |
||||
污染源分类 |
环保措施 |
验收实际情况内容 |
验收要求 |
|
1 |
水污染源 |
|||
1.1 |
船舶含油污水 |
集中收集于船载的生活污水贮存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 |
项目施工期为枯水季节,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 |
无船舶含油污水 |
1.2 |
施工扰动对水体的影响 |
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在施工区外围采用防污帘防护 |
施工在枯水期,施工期基本不涉水,少量施工渗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 |
不对下游重要敏感区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
1.3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船载的生活污水贮存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项目施工期为枯水季节,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现场不设立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未随意外排,未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2 |
噪声 |
|||
2.1 |
施工期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在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在周边设置围堰 |
在敏感目标附近夜间不施工;在靠近噪声超标的的敏感目标一侧边上有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3 |
废气 |
|||
3.1 |
施工粉尘 |
湿式作业,洒水降尘设施,管网等施工区域设置围挡 |
围挡、洒水降尘、苫布覆盖、运输车辆封闭运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3.2 |
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尾气 |
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船舶和机械设备 |
项目施工期为枯水季节,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 |
/ |
4 |
固体废物 |
|||
4.1 |
生活垃圾 |
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船舶生活垃圾贮存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收集转运记录完整,不在项目所在水域范围内排放 |
垃圾清理收集的垃圾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收集转运记录完整,不在项目所在水域范内排放 |
|
4.2 |
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废料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统一处置 |
因相关政府手续未完成,该工程内容列入下阶段验收范围 |
/ |
4.3 |
营运期收割的湿地植被 |
收集后交生物质发电企业利用或交环卫部门处理 |
交环卫部门处理 |
得到有效有机处理,收集转运记录完整 |
5 |
环境风险 |
|||
5.1 |
应急设施 |
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
本阶段不涉及用船 |
/ |
6 |
环境管理 |
|||
6.1 |
施工环境管理与监测 |
有专业人员、有相应环境管理和监测记录 |
有专业人员、有相应环境管理和监测记录 |
包括施工环境监理、环境测监等 |
7 |
生态 |
|||
7.1 |
生态保护及宣传 |
含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及环境教育 |
含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及环境教育 |
未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施工;促进生态恢复,不降低原有生态环境 |
7.2 |
江豚及鱼类驱赶 |
废弃砂石场清理区域施工前鱼类、江豚驱赶 |
项目施工期为枯水季节,施工作业区均在水面以上 |
|
7.3 |
江豚救护 |
救护交通及药品等 |
已备有救护交通及药品等 |
|
7.4 |
鸟类保护措施 |
定每天作业时间早上7:00至晚上19:00,夜间停止施工作业,树立警示牌,严禁捕杀鸟类 |
定每天作业时间早上7:00至晚上19:00,夜间停止施工作业,树立警示牌,严禁捕杀鸟类 |
|
7.5 |
人工增殖放流 |
对受工程主要影响的底栖动物河蚬、中华圆田螺进行增殖放流;并投放长江江豚饵料生物草鱼、鲢、鳙。增殖放流3年。 |
影响底栖动物的砂石清理列入后续验收范围 |
|
7.6 |
水生生态监测 |
开展施工期、后续期江豚等水生生物监测 |
已要求业主方委托相关机构实施后续水生生物监测 |
1.4.2 调查因子
本项目验收期间调查因子见表1.4-2。
表1.4-2 调查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
阶段 |
调查因子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 |
项目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 |
地表水 |
施工期 |
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 |
声环境 |
施工期 |
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
地下水 |
/ |
/ |
环境风险 |
/ |
/ |
土壤环境 |
/ |
/ |
生态环境 |
/ |
/ |
1.4.3 验收调查标准
本次调查原则上采用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采用的标准。同时,根据新颁布的环境标准进行校核。
1.4.3.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
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级标准。
2)地下水
工程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
项目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4)声环境
工程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内河航道两侧55m区域执行4a类区标准,京广铁路两侧55m区域执行4b类区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 1.4-6。
1.4.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管网排入湖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定期接收、转运和处理,不向项目所在水域排放;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的人工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各部分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排放要求见表。
(3)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4-10。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等相关标准。项目船舶垃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7.1内河禁止倾倒船舶垃圾的要求。同时按照岳阳海事局(2021年3号)《关于引导长江干线岳阳段水域船舶实施水污染物“零排放”的通告》有关要求,项目涉及的各类船舶不得在所在水域进行垃圾、残油废油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目标,本次验收环境敏感目标见表 1.5-1。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涉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本工程所涉及的生态环境敏感情况见下表。
表1.5-1 竣工验收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点 |
与工程相对位置 |
规模与主要保护对象 |
实施阶段 |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本项目位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内,大部分区域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不涉及缓冲区和核心区。项目距离保护区核心区(红旗湖核心区)边界最近约1.3km,距离缓冲区最近约860m |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湖南省东北部岳阳市境内,涉及岳阳县、岳阳楼区、汨罗市、湘阴县、君山区和华容县。范围在东经112°43′59.5″-113°13′13.4″,北纬29°00′00″-29°37′45.7″之间。保护区总面积157628hm2,其中核心区面积33286.2hm2,缓冲区面积32369.8hm2,实验区面积91972hm2。主要保护东洞庭湖特有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成立于1982年,1992年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被列为我国首批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六个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
无变化 |
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 |
本项目大部分区域位于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内 |
无变化 |
|
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 |
原设计中的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部分区域位于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必须对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的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距离核心区最近约40m,距离缓冲区最近约66m,调整后项目不涉及缓 冲区和核心区,项目大部分区域涉及岳阳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未市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5'35″~113°08'51″,北纬28°59'59″~29°32'07″之间。保护区总面积为6.67万hm2,其中核心区面积0.67万hm2,缓冲区面积4万hm2,实验区面积2万hm2,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 属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长江江豚。 |
无变化 |
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项目大部分区域位于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均为核心区 |
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12°43′-113°09′,北纬28°59′-29°31′之间。总面积13.28万hm2,其中实验区面积11.76万hm2,核心区面积1.52万hm2。主要保护对象为鲤、鲫、黄颡鱼、鲇。 |
无变化 |
生态保护红线 |
项目部分区域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 |
/ |
无变化 |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 |
本项目大部分区域位于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为一级保护区 |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8年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区的范围包括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屈子祠汨罗江景区、铁山景区五个景区以及团湖、城陵矶两处独立景点,总面积332.96km2。其中南湖景区北至王家河大桥,东至三眼桥湖及湖外山体,东南以岳兴路为界,南面包括龙山以南的丘岭地带,西南以岳荣路为界,西面包括甄壁山至洞庭湖部分水域,面积为32.72km2。 |
无变化 |
其他生态环保目标 |
项目区内 |
项目区内动植物和水生生物 |
无变化 |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5-2 竣工验收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水环境)
环境要 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方位及最近距离 |
保护等级 |
实施阶段 |
地表水环境 |
东洞庭湖 |
项目大部分位于东洞庭湖范围内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其中总量按0.1mg/L进行评价 |
无变化 |
扁山水质国控断面 |
该水质断面位于本项目西侧最近约51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
无变化 |
|
南津港(属南湖) |
项目部分区域位于南津港范围内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无变化 |
|
地下水环境 |
区域地下水 |
项目区域及周边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 |
无变化 |
3、其他环保目标
本项目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环境风险保护等目标如下:
表1.5-3 竣工验收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环境风险)
序号 |
名称 |
坐标/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规模(人数) |
相对项目方位 |
相对项目最近距离/m |
实施阶段 |
|
X(经度) |
Y(纬度) |
||||||||
1 |
甄璧山社区 |
113.07771 |
29.34293 |
居民 |
人群 |
约1000人 |
南面 |
100 |
无变化 |
2 |
湖州学校 |
113.06626 |
29.33935 |
学校 |
师生 |
约300人 |
项目东面 |
10 |
无变化 |
3 |
水上联合执 法基地 |
113.06670 |
29.33729 |
行政办公 |
人群 |
约100人 |
项目东面 |
30 |
无变化 |
4 |
飘尾社区 |
113.06974 |
29.33450 |
居民 |
人群 |
约2300人 |
项目东面 |
50 |
无变化 |
5 |
市党校 |
113.07146 |
29.33142 |
学校 |
师生 |
约200人 |
项目东面 |
150 |
无变化 |
6 |
市特殊教育 学校 |
113.06794 |
29.32763 |
学校 |
师生 |
约300人 |
项目东面 |
30 |
无变化 |
7 |
教会学校 |
113.06999 |
29.33152 |
建筑 |
古建筑 |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
东侧 |
30m |
无变化 |
8 |
岳阳中学 |
113.07421 |
29.33403 |
学校 |
师生 |
约2000人 |
项目东面 |
500 |
无变化 |
9 |
黄沙湾社区 |
113.07343 |
29.33154 |
居民 |
人群 |
约1500人 |
项目东面 |
300 |
无变化 |
10 |
龟山社区 |
113.08391 |
29.33613 |
居民 |
人群 |
约1500人 |
项目南面 |
300 |
无变化 |
1.6调查重点
(1)工程变动情况及其环境影响。
(2)工程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的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
(3)工程涉及区域水环境、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等环境敏感目标。
(4)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等,包括施工期水处理措施、生态影响减缓与补偿措施、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情况等。
(5)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污染治理效果。
(6)实际突出或严重的环境影响,工程建设以来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以及应急措施,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 工程调查
2.1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设计及批复过程
2022年11月8日,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为2211-430600-04-01-583904,详见附件1。
《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2022年10月20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详见附件2。
(2)环评制度执行过程
2023年7月,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岳环评2023【47】号)。
(3)工程完工时间
2025年5月工程完工,满足“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验收工况要求,可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参建单位
本工程主要参建单位情况如下所示。
建设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
设计单位:贵州利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岳阳永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2工程特性
2.2.1工程任务及规模
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月山片区东洞庭湖湖滨带生态湿地恢复4360.12亩,种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湿生乔木等;
2、原排污口出水口新建生态湿地40.18亩,种植挺水植物降低入湖口有机物污染;
3、新建湖滨生态缓冲带约970m,并配套宣传标志标牌;
4、清理工程范围内部分生活垃圾,修缮部分破损污水管等;
5、其他工程,对范围内58700m3垃圾进行清理,对范围内4个废弃砂石场约30.62万m3的砂石采取清表、降洲等方式清理。
2.2.3工程治理目标
2.2.3.1总体目标
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如下:
(1)生活污染源是影响入湖水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在充分利用现有地形、水利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等工程,有效拦截、降解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物,提升洞庭湖的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洞庭湖水环境质量。
(2)通过建设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等工程,恢复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的生态空间,修复滨岸带生境,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
2.2.3.2具体目标
通过河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建设,提升入湖口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洞庭湖水质和水生态环境。经治理后,COD减排8.00t/a,总氮减排0.99t/a,氨氮减排0.33t/a,总磷减排0.10t/a。
2.2.4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4872.71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500万元,剩余为配套资金。
2.3工程布置及内容
2.3.1 项目组成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组成见表 2.3-1。
表 2.3-1工程项目组成表
项目 |
工程内容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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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生态湿地 |
在月山片区生态湿地恢复4360.12亩,种植沉水 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湿生乔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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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湿地 |
新建排污口生态湿地40.19亩,降低入湖口有机物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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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生态缓冲带工程 |
在月山管理处湖滨一号排污口附近建设湖滨生态缓冲带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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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修缮 |
飘尾社区生活排污管进行修缮,含污水管1km,雨水管1km,检查井15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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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程 |
废弃砂石场清理 |
本次验收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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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理 |
对范围内约58700m3垃圾进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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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志标牌 |
配套宣传标志标牌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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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施工营地 |
项目施工人员办公及生活租用附近民房,不设置专门的施工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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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道路 |
利用现有道路,不舍施工临时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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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工程 |
施工材料 |
施工所需材料均可通过现有的道路及水运设施运输至工程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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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废料 |
本次验收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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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电 |
施工用电直接从附近市政电网引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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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
施工生活用水从附近市政供水管网引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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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管网排入湖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对外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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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 |
施工扬尘 |
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管网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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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燃油废气 |
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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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生活废水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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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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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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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理收集的垃圾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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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的湿地植物 |
收割后的湿地植物交生物质发电企业或交环卫 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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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生态保护及宣传 |
含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及环境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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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豚及鱼类驱赶 |
本次验收不涉及 |
2.4 工程施工组织
2.4.1 施工临时设施
1、施工生活生产设施
施工期间,项目施工人员办公及生活租用附近民房,不设置专门的施工营地,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植物及物料均从市场购买,项目内不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场地不设置施工机械停放保养场。
2、施工道路
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水陆交通道路完善,项目不舍临时施工道路。
3、临时堆渣场
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堆渣场,产生后直接外运,不在项目区临时堆存。
2.4.2 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2.4.2.1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以水生植物栽植净化水质为主,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中沉水植物采取播撒种子进行种植; 挺水植物和浮水植物采取人工扦插、穴埋方式种植;湿生乔木采取人工种植。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湿生乔木在种植前需对场地进行清理。
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施工流程如下:场地清理→水生植物栽植→日常养护。
2.4.2.2排污口湿地建设工程
排污口湿地建设工程主要是在现有排口处建设湿地,配合工艺设计需要搭配植物满足周边水质处理要求,人为创造的水质净化体系。主要施工流程如下:场地清理→测量放线→土建工程→ 管材安装→填料安装→水生植物栽植→运行维护等。
2.4.2.3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湖滨生态缓冲带主要包含生态护坡和缓冲带植被种植。本项目护坡采用植草皮自然护坡,首先对湖泊坡面进行修整,修整坡岸时,护坡坡度应依据地形而定,对原有自然土坡进行修整,但修整后坡度不大于1:1.5。在修整后的土坡上回填200mm改良土,后再铺设草皮采用竹扦钉固草皮坡面,草皮以高羊茅和狗牙根为主,坡底采用植生挡土墙护脚。生态缓冲带植被配置按照挺水区、浮水区和沉水区进行湿地植物配置,挺水区主要选用芦苇,浮水区选择萍蓬草,沉水区撒播苦草。
2.4.2.4废弃砂石场砂清理平整工程
由于相关政府手续等问题,废弃砂石场清理等内容,列入后续验收范围。
2.4.2.5垃圾清理工程
配套工程中的垃圾清理采用人工清除,装袋后采用运输车或人力车转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4.2.6生活排污管修缮工程
本项目管道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测量放线、管沟开挖、管道连接、管线下沟、管线回填、路面恢复等。
2.4.2.7宣传标识标牌
本项目宣传标识标牌按要求采购后,仅需定位后直接固定安装即可。
2.5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4872.71万元,广义上来说均属于生态环保投资,其中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直接生态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4.4%。
2.6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①实际施工过程在枯水季节,施工作业不涉及用船,无使用船只的相关污染情况;
②取消5个污水排口,新建市政污水管网,将污水改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清理砂石工程,列入后续验收范围。
变动原因:考虑到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最大限度降低污水对洞庭湖造成的影响,因此经政府部门研究决定,将5个入湖排污口全部取消,改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原排污口处种植湿地植被,从而起到美化和吸收淤泥中有机物的作用。
因清理砂石需要办理交通、水利、运管等部门手续,时间较长,因此清理砂石、降洲等工程内容列入后续验收内容,本次验收不包含在内。因施工期正好位于枯水期,因此施工不需要用船,也无涉水作业。
除上述变化外,本项目实际建设性质、地点、规模均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保持一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实际建设内容较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调整的部分未导致环境影响的显著变化,均不属于重大变更。上述一般变动全部纳入验收管理范围内。
3 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回顾
3.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回顾
3.1.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
建设性质:新建
3.1.2 环境影响要素
3.1.2.1 施工期污染源
1、废气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面扬尘和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
2、废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的主要废水为施工过程扰动产生的悬浮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3、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噪声,根据项目特征,整个施工过程采用的施工机械相对较多且分散,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噪声特性不同。本项目使用的大部分施工机械是移动性声源,根据类比调查,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垃圾清理收集的垃圾、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废料等。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涉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后续期主要是项目实施后对水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水位变化对鱼类产卵繁殖、江豚洄游等方面的影响及水位等水文情势的变化。
3.1.2.2运营期污染源
本项目主要为生态湿地、排污口湿地、生态缓冲带、垃圾清理、管网建设及废弃砂石场清理等,本身就是一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本项目营运期产污主要为湿地植物 收割产生的植被等,除此之外基本不产生其他污染物,本项目建设后将有利于改善项目区洞庭湖区域水环境质量。
3.1.3 环境敏感目标
3.1.3.1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东洞庭湖湿地在东北亚鹤类迁徙网络、东亚雁鸭类迁徙网络等国际区域性物种保护网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有217种鸟类共1000万只候鸟在 这里越冬。白鹤、白鹳、灰鹤、小天鹅、白鹭等国家Ⅰ级、Ⅱ级保护动物在东洞庭湖随处可见,很受国际关注,而且很多已经宣布为濒危的鸟类如白头鹤、大鸨、鸿雁、小额雁、青头潜鸭等在东洞庭湖也不难见到,上述越冬鸟类的栖息地分布整个东洞庭湖湿地范围内。
3.1.3.3岳阳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
原设计中的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部分区域位于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必须对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的范围进行调整,相较设计而言,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缩减了约1.26万m2和2.86万m3。调整后项目约154.3hm2位于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涉及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距离核心区最近约40m,距离缓冲区最近约66m。
3.1.3.4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7号文批准成立的第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13.28万公顷,其中实验区面积11.76万公顷,核心区面积1.52万公顷。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全年。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12°43′-113°09′,北纬28°59′-29°31′之间。
3.1.3.5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区西北部,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8年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包括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屈子祠汨罗江景区、铁山景区五个景区以及团湖、城陵矶两处独立景点,总面积332.96平方公里。
3.1.4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3.1.4.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湿地植被的种植采用人工播撒或栽种,对水环境的扰动很小,本项目主要对水体的扰动来源于废弃砂石场清理工程,该工程在本次验收中不涉及,因此不考虑。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1.4.2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施工期工程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施工活动等对工程区及周边植 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临时占地可使得占地区植物个体损失,群落分布面积减少,群落内物种及结构变化,植被生物量损失,景观质量及稳定性下降。施工期工程对评价区内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临时占地对湿地植物及植物的影响。
2、施工活动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
3、水土流失等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
3.1.4.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填筑、物料运输及装卸产生的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粉尘、SO2、NO2、烃类等。
3.1.4.4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施工噪声影响主要对项目区的水生生物和鸟类等的影响,施工噪声可引起水生生物和鸟类不敢靠近项目所在水域范围内觅食,导致局部生物量降低,但对于所在水域整体生态系统结构类型、种群数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3.1.4.5 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本项目洲滩区域清理废料量约为3.54万m3,由运输车辆外运后,统一处置;本工程不进行分离作业和临时堆存。本项目所在位置同时位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地区,按照现行环保管理要求,严禁在此水域范围内排放各类污水、垃圾等废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并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1.5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超过工程实施前。
3.1.6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1.6.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表土开挖,原始地貌受到扰动,原有植被将被清理,项目内的生态系统会被破坏,为了做到最大限度保护建设项目区域周边的生态系统不被破坏,结合项目周边动植物资源的分布特点,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及加强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措施,减小和有效控制对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施工活动区需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消减施工对周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在各工程的施工布置中,尽量利用当地的未利用地,尽量避免对当地周边植被较好区域的占压和破坏。
3)在开挖初期修建排水沟和截水沟,减少含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对周边植被进行冲刷。
4)加强施工管理,在土石方开挖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对项目沿线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或采用篷布覆盖,尽量保持车辆轮胎湿润,减少起尘量。
3.1.6.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本环评要求如下:
1)在临时工程和施工场地施工时,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洒水工作,洒水频率决定于天气状况,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用防尘网遮盖,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实施场地平整、土方挖填等工程时,建设单位应不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遮挡,表面用防尘网覆盖;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3)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运送各种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对于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雨天和大风日应用篷布遮盖。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车辆行使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若暂时在工地内堆置暂存,应采取防止风蚀起尘和水蚀迁移;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
综上所述,采用上述废气防治措施后,可极大地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
3.1.6.3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①工程需每天冲洗的施工机械,设置简易小型隔油沉淀池,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基坑排水
本工程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用水,不外排。
③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在机械停放场设置1套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因此,该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2)施工期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营地仅供存放物料,不提供人员食宿,员工就近招聘,本项目工业场地无生活污水。
3.1.6.4施工期声学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较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应做到:
项目施工期噪声是短期暂时的,并且在采取相应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较好控制,对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并且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
3.1.6.5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施工区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区,施工期间,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2、危险废物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暂存于防渗桶并放置于防渗漏托盘上,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地面做好防渗,设置有液体泄漏收集池,并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及相关警示标语。同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台账要求,认真登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转移等各环节地点建立的相关台账。
3.1.7总体评价结论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将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提升入湖口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洞庭湖水质和水生态环境。项目在严格落实废弃砂石场清理4区的调整范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
4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1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1.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4.1.1.3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选择枯水期围施工
项目施工时间在枯水期,施工区均位于水位线之上,直接采用挖机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不涉水,因此不用船,也无湖底扰动产生含泥沙废水的情况。
②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停放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4.1.2营运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环评批复要求,5个市政污水排口废水进入人工湿地,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再入洞庭湖。
由于项目区域5个排污口,全部改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无废水排入人工湿地。
4.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3.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为枯水季节,无涉水工程,施工边界明确,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无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和破坏周边的灌草丛。
施工边界明确,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
②生态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修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
生态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回填
③采用薄膜覆盖裸露的坡面,以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区网覆
④施工物种选择,主要选用地地物种,从而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扩散。
生态修复选用本地植物(防止外来物种)
⑤建设单位加强对评价区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的识别、宣传及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按照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得到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项目区周边的宣传标牌和坐谈会
4.3.2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特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4.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4.1 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2)措施落实情况
1)洲滩施工场地用挖机作业,且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洲滩施工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2)施工区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
施工期对于作业面和道路洒水,减少扬尘
3)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遮挡,表面用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
4)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
5)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
裸露地面加强防雨布遮挡覆盖
根据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各项措施减少了施工期扬尘和废气产生量,有效降低了扬尘和废气影响,施工期无扬尘和废气污染环境投诉事件。
4.4.2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因此无环保措施要求。
4.5 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5.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2)措施落实情况
①合理优化施工临时设施布局,整个施工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全为外购,本地不加工,减少噪声产生。
②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和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施工设备和车辆保养,降低噪声源。
③夜间不施工,降低不利影响。
4.5.2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基本无噪声污染,因此无环保措施要求。
4.6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6.1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2)措施落实情况
垃圾清理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4.6.2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无要求。
4.7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照分析
本次调查主要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竣工验收内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采取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及向公众征求意见等调查手段,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逐项进行了复核,并对其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具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 4.7-1。
表 4.7-1 环评批复中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
环评报告书批复要求 |
环评报告书要求 |
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
地表水环保措施 |
对作业的船舶严格管理,各船舶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垃圾储存器等环保措施,严禁污染物直接排入或倒入洞庭湖湖区内。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改进作业方法,提高效率、缩短作业时间,降低清理施工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同一区域使用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同时应加强对下游水质的监测,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
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在项目所在水域范围内排放。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应改进作业方法,提高效率、缩短作业时间,降低清理施工的影响。 |
项目施工时间在枯水期,施工区均位于水位线之上,直接采用挖机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不涉水,因此不用船,也无湖底扰动产生含泥沙废水的情况。 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停放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
生态环保措施 |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和破坏周边的灌草丛。生态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修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强对评价区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的识别、宣传及保护工作。 |
不设施工营地,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和破坏周边的灌草丛。做到一次开挖,修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施工过程中一旦遇到大雨或者暴雨,应采用薄膜覆盖裸露的坡面,以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 |
施工为枯水季节,无涉水工程,施工边界明确,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无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和破坏周边的灌草丛。 生态护岸工程做到一次开挖,修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 采用薄膜覆盖裸露的坡面,以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物种选择,主要选用地地物种,从而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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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并随时对洲滩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项目在居民区、学校等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区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对于管网施工等涉及居民区的施工作业期间, |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机对洲滩场地开挖、平整产生的扬尘。洲滩场地开挖、平整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施工作业区应配备 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为了减轻影响,本项目应随时对洲滩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本项目工程船应施工机械应采用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设备,本环评同时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 |
洲滩施工场地用挖机作业,且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施工区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 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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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保措施 |
要求工程船每天作业时间为早上7:00~晚上19:00,并且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使设备正常平稳运转,工程船必须具备平缓移动的作业方式,以减轻施工开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设备非正常工况产生的高噪声污染。车辆限速、禁鸣,以减少工程运行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
1)、施工单位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作。 2)、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维修保养及时的工程船和设备,不选择长久失修、噪声产生大的工程船和设备。 3)、施工作业期间,要求工程船每天作业时间为早上7:00~晚上19:00,并且夜间停止施工作业。 4)、在运输上注重降低噪声的管理,要求车辆限速、禁鸣,以减少工程运行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5)、项目在居民区、学校等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区设置围挡,减轻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影响。 |
①合理优化施工临时设施布局,整个施工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全为外购,本地不加工,减少噪声产生。 ②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和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施工设备和车辆保养,降低噪声源。 ③夜间不施工,降低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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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置 |
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废料由运输车辆外运后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处置。垃圾采用人工清除,装袋后采用运输车或人力车转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船舶上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船舶生活垃圾贮存箱收集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船舶垃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7.1内河禁止倾倒船舶垃圾的要求。同时按照岳阳海事局(2021年3号)《关于引导长江干线岳阳段水域船舶实施水污染物"零排放"的通告》有关要求,项目涉及的各类船舶不得在所在水域进行垃圾、残油废油排放。 |
废弃砂石场清理产生的废料统一处置; 垃圾清理收集的垃圾采用人工清除,装袋后采用运输车或人力车转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垃圾清理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砂石清理列入后续验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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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
地表水环保措施 |
5个市政污水排口废水进入人工湿地,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再入洞庭湖 |
5个市政污水排口废水进入人工湿地,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再入洞庭湖 |
5个排污口,全部改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无废水排入人工湿地。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无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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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置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妥善处理 |
5 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1 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1.1水环境敏感目标调查与分析
5.1.1.1水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洞庭湖湖体11个评价考核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2个,Ⅳ类水质断面9个,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洞庭湖内湖17个评价考核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9个,Ⅳ类水质断面7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8个断面轻度富营养,9 个断面中营养。
根据《岳阳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1年洞庭湖岳阳境内湖体共布设7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洞庭湖水质综合评价达到考核标准,东洞庭湖总磷浓度均值为0.070mg/l。。
5.1.1.2工程建设前地表水水质概况
(1)南津港地表水质
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昌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至7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南津港的地表水进行了监测,具体情况如下:
表5.1-1 南津港水质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 ,pH 无量纲
根据对项目区南津港的水质监测可知,除总磷外各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总磷超出湖泊中III类标准要求,最大浓度为0.16mg/l,最大超标倍数为2.2倍;悬浮物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南津港总磷超标主要可能是受沿岸排污口排水和面源污染影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南津港水质的改善。
(2)污染源排放情况
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染源,有少量农业污染源,无工业污染源(湖滨带工业企业均已关停)。月山片区7.8km洞庭湖湖滨带共有5个排污口(具体位置见图3.11),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口。除二龟山南侧排污点为周边几户居民散排外,其他排污点均为集中排污点。(本次将集中生活污水排污点经过治理以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龟山南侧排污点由于较小,纳入本项目生态治理范围),各排污口情况统计见表3.12。
表5.1-2 排污口现状统计表
图5.1-1 雨水口位置图
雨水污染源情况情况
根据已有资料可知,洞庭湖区年平均降雨量1302毫米,雨水多次检测平均值结果如下:
表5.1-3 雨水达标情况统计表
污染因子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石油类 |
平均值(mg/L) |
29 |
0.89 |
0.2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100 |
15 |
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 |
20 |
1.0 |
0.05 |
根据结果可知,雨水水质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但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①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军营、聋部宿舍排污口
该排污口主要为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军营、宿舍排出的日常生活污水。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原名岳阳市聋哑学校。学校创办于1984年,1998年9月更名为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对全市聋哑儿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寄宿制学校。学校现有13个特教班,小学10个班,初中3个班。在校聋哑学生219人,教职工55人。产生的污水经过军营及宿舍的化粪池后,通过2根DN300水泥管道埋至洞庭湖湖岸,直接排入洞庭湖中,从化粪池至排口直线距离约70米,主要为林地,地势由化粪池至洞庭湖岸倾斜。经过现场取样检测,其日常为间歇性排放,日最大流量约为200m3/d,其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总氮、总磷、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6mg/L、4.94mg/L、0.083mg/L、0.88mg/L。
②岳阳市市委党校门前排口
该排污口主要为岳阳市市委党校生活污水、周边黄沙湾社区部分居民楼排出的日常生活污水及片区雨水的排口。市委党校的前身是中共岳阳地委党校,创建于1977年3月,全校现有教职员工174人,其中在职91名,离退休83名,校园占地面积217亩,总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学校有学员宿舍楼5栋,床位550个;周边黄沙湾社区居民楼30余栋,居民约1800余户,7000余人。该区域产生的污水经过化粪池后,通过1根DN800水泥管道埋至农田排水湖泊,经湖泊排入洞庭湖中,从排口至洞庭湖岸湖泊长度约850米,主要为田地及林地,地势由排口至洞庭湖岸倾斜,途中经过若干个大小不等的池塘。经过现场取样检测,其日常为间歇性排放,日最大流量约为800m3/d,其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总氮、总磷、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4mg/L、0.704mg/L、0.29mg/L、0.448mg/L。
③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飘尾污水站排污口
该排污口主要为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水口,主要收纳的是飘尾社区居民300余户近1000人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系统采用“A2O+生态湿地恢复”工艺进行处理,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经DN300水泥管排入系统东侧湖泊内,与地面雨水一起通过湖泊排入洞庭湖中,排口至洞庭湖岸湖泊长度约50米。经过现场取样检测,其日常为连续性排放,日最大流量约为120m3/d,其中CODcr、总氮、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11mg/L、0.911mg/L、0.11mg/L、0.393mg/L。
④月山管理处湖滨一号排污口
该排污口主要为月山管理处湖滨一号居民点所污水排出口,居民点污水经化粪池后,由湖泊排入北面池塘中,池塘排水进入洞庭湖。该居民点有居民楼30余栋,居民1000户约5000人,排口至洞庭湖岸直线距离约100米。经过现场取样检测,其日常为间断性排放,日最大流量约为500m3/d,其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总氮、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19mg/L、1.95mg/L、0.07mg/L、0.983mg/L。
⑤二龟山南侧排污口
二龟山南侧排污口,各项指标经检测大部分未达到排放要求,居民500户约2500人,排口至洞庭湖岸直线距离约100米。经过现场取样检测,其日常为间断性排放,日最大流量约为250m3/d,其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总氮、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16mg/L、3.07mg/L、0.13mg/L、0.824mg/L。
5.1.2环评报告中对水质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通过建设生态湿地、排口湿地和完善污水管网后,将提升入湖口水体自净能力,能有效削减进入洞庭湖水体中污染物的量,改善洞庭湖水质,水生生态系统也得以改善和恢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可知,项目实施后COD减排8.00t/a,总氮减排0.99t/a,氨氮减排0.33t/a,总磷减排0.10t/a。
5.1.3.2 工程施工期地表水水质情况
为及时掌握方案实施过程中,工程区域的水质变化情况,制定了跟踪监测方案,并于2023年10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根据该监测方案,共布设有9个地表水质监测点,含盖了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军营、聋部宿舍排污口(监测方案中编号H1)、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飘尾污水站排污口(监测方案中编号H3)、二龟山南侧排污口(监测方案中编号H7)和月山管理处湖滨一号排污口(监测方案中编号H9),由于岳阳市市委党校门前排口不在生态治理措施的工程范围内,因此该处没有布置监测点。
2023年8月~2024年4月,根据监测方案,多次对拟监控点位的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数据见表5.1-4~5.1-12。
图5.1-1采样现场照片(节选)
(1)COD变化情况分析
本项目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底结束,鉴于工程结束后,出现冰冻等天灾,植物死亡后进行过多次补种,因此监测时间有延长。从开工后对项目区域9个监测点位多次COD检测结果可看出(表5.7-1),其各监测点水体(上层、中层和下层)中COD平均值最高是18.33mg/L(表5.7-1),位于南津港水域的H5点位,时间是2023年8月;工程治理区域地表水中COD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20mg/L)要求。从监测结果看,同一地点水体中的COD浓度随时间均在下降,与工程实施的目的基本一致,因此可认为,项目实施对水体的COD有控制效果。
(2)氨氮变化情况分析
本项目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底结束,鉴于工程结束后,出现冰冻等天灾,植物死亡后进行过多次补种,因此监测时间有延长。从开工后对项目区域9个监测点位多次氨氮检测结果可看出(表5.7-6),其各监测点水体(上层、中层和下层)中氨氮平均值最高是0.14mg/L(表5.7-2),位于扁山水域的H4和南津港水域的H7、H8点位,时间是2023年8月;工程治理区域地表水中氨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1.0mg/L)要求。从各点监测结果看,除H6点外,其它点位中同一地点水体中的氨氮浓度随时间均在下降,与工程实施的目的基本一致,因此可认为,项目实施对水体的氨氮有控制效果。
(3)总氮变化情况分析
本项目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底结束,鉴于工程结束后,出现冰冻等天灾,植物死亡后进行过多次补种,因此监测时间有延长。从开工后对项目区域9个监测点位多次总氮检测结果可看出(表5.7-7),其各监测点水体(上层、中层和下层)中总氮平均值最高是0.49mg/L(表5.7-3),位于扁山水域的H2和H3点位,时间是2023年8月;工程治理区域地表水中总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1.0mg/L)要求。从各点监测结果看,所有点位中同一地点水体中的总氮浓度随时间均在下降,与工程实施的目的基本一致,因此可认为,项目实施对水体的总氮有控制效果。
(4)总磷变化情况分析
本项目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底主体工程结束,鉴于工程结束后,出现冰冻等天灾,植物死亡后进行过多次补种,因此监测时间有延长。从开工后对项目区域9个监测点位多次总磷检测结果可看出(表5.7-8),其各监测点水体(上层、中层和下层)中总磷平均值最高是0.13mg/L(表5.7-4),位于南津港水域的H5点位,时间是2023年8月;工程治理区域地表水中总磷在监测时段内,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0.05mg/L)要求,超标率为100%。最大超标2.6倍。
南津港水域和扁山水域总磷浓度超标,主要可能受历史原因和上游来水中总磷影响,同时与整体洞庭湖区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有关;
同时从各点监测结果看(图5.7-4),随着工程实施效果的不断延长,总磷虽然仍然有超标,但超标倍数随时间同步在逐渐下降,与工程实施的目的基本一致,因此可认为,项目实施对水体的总磷有控制效果。
排放量评价
《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将本次实施的具体目标定为:通过生态湿地恢复、生态缓冲带、排污口生态湿地建设,提升入湖口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洞庭湖水质和水生态环境。经治理后,COD减排8.00t/a,总氮减排0.99t/a,氨氮减排0.33t/a,总磷减排0.10t/a。
从上表可知,项目实施后,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均大幅度减少,COD减排14.59t/a,总氮减排1.24t/a,氨氮减排0.56t/a,总磷减排0.18t/a。实现了原设计目标。
5.2 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5.2.1 生态敏感目标调查与分析
5.2.1.1 生态敏感目标基本情况
本项目涉及水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见3.1.3章节内容。
5.2.1.2 生态敏感目标影响调查
根据对评估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结合动植物分布和生物量的调查,对重点评估区内进行生态系统划分,可分为森林生态系统、灌丛及灌草丛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根据遥感解译数据,评估区内各生态系统面积见下表。
重点评估区主要生态系统类型为河滩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其中河滩地生态系统面积最大,为2698.7亩,占评估区总面积的61.33%。。
5.2.2 陆生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5.2.2.1 陆生生态现状调查
为深入调查和准确评估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评估单位于2023年9月和2024年3月春秋两季对项目区进行了现状调查。
(1)陆生植被
根据《中国湿地植被》的分类原则,即植物群落学、植物生态学原则,结合洞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将该处植被划分为2个植被型(用 I、II …表示),9个群系(用1、2、3…表示)。即:灌丛沼泽型1个群系,草丛沼泽型8个群系。分类情况如下:
现有植被多样性指数
根据《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HJ 710.1-2014),物种丰富度指数公式如下:
=1-(0.07692+0.0332+0.89012)=0.2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评估区属于洪泛湿地,水位长落变化较大,同时该区域靠近村落人为干扰较大,根据资料文献评估区内可能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大豆,此次在评估区内调查期间未发现国家及湖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5.2.2.2 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工程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施工活动等对工程区及周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临时占地可使得占地区植物个体损失,群落分布面积减少,群落内物种及结构变化,植被生物量损失,景观质量及稳定性下降。施工期工程对评价区内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临时占地对湿地植物及植物的影响。本工程为生态修复项目临时占地主 要为生态护岸边等,临时占地对占地区植物及植被的破坏程度是短期的、可恢复的。结合卫片解译结果,经现场调查发现,临时占地区主要的群系有皱果薹草群系、狗牙根群系、紫云英群系及酸模群系等。常见植物有皱果薹草、猫爪草、朝天委陵菜、狗牙根、紫云英及酸模等。受工程占地影响的湿地植物种类及植被在评价区内具有较广泛分布,工程临时占地不会使评价区内某一群落或物种消失,工程临时占地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较小,且随着工程结束,临时占地区植物及植被的恢复,相关植被恢复措施的实施,将减轻施工占地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
2、施工活动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活动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机械作业、车辆运输、施工人员践踏等。依据施工活动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影响及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主要是指施工活动对施工区植物及植被的碾压、破坏,造成施工区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间接影响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扬尘等对施工区及周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使得施工区及周围植物生长变缓、发育不良或死亡。
3、水土流失等对湿地植物及植被的影响:生态护岸工程施工时对坡面进行修整,栽种湿地类乔木时不可避免的扰动地表,破坏原有植被地貌,从而造成一些新的水土流失。且本工程属于典型的线性工程,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的影响范围较大,水土流失、水蚀等对地表环境、土壤结构的破坏,将改变原有植物生境,降低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影响植物的生长。
5.2.3 水生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5.2.3.1 水生生态现状调查
本部分水生生物现状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对东洞庭湖水生生物及栖息地影响评估专题报告》(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相关内容如下:
调查内容、范围、时段和调查方法
长江江豚资源现状分布及变化
5.2.3.2 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影响分析
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区系、种群结构、资源组成的影响
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索饵和越冬的影响
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水生植物的影响
对重要物种的影响分析
5.3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与分析
5.3.1环境空气敏感点调查
本项目调查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华泰、黑鱼垱、淘家冲和太坪咀等处设置采样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5.3.2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施工期委托对项目区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详细情况如下: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附近的TSP、NO2和SO2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活动未对项目区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4 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4.1 声环境敏感点调查
本项目声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施工沿线的居民区,点位分散,本次评价以华泰、黑鱼垱、淘家冲和太坪咀为监测点。
5.4.2 声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委托对项目区附近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施工高峰期(距离周边居民点较近的施工时间)间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施工活动未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5 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与分析
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单位已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总体而言,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区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基本得到了有效处置,环境卫生面貌良好。
6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6.1 环境风险因素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识别,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工程施工期车辆事故(柴油泄露等)可能对水体的潜在风险。
6.2 环境风险事故及影响调查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资料以及走访相关部门,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6.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调查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资料,本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应急指挥部,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配备环境应急物物资,实时监测施工环境中的关键指标,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风险。
(2)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布环境风险预警信息,提醒做好应急准备。
(3)施工期加强对机械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了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以及对溢油事故危害和污染损害严重性的认识。
6.4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机构设置
建设单位组建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环境应急工作。各施工班组成立了相应的环境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环境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环境应急小组包括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援组3 个小组。
本工程应急组织机构见图 6.4-1。
图6.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关系图
环境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为:
医疗救援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理,并协调外部医疗资源,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6.5 环境风险措施有效性分析
建设单位对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结合工程施工及运行特点,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环境风险事故防范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工程开工以来未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调查
7.1 环境管理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进行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后期维护及资金来源均为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
(1)管理机构
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施工期与生态恢复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编制、提出该项目施工期、生态恢复期的短期环境保护计划及长远环境护规划;
2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直接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好环保工作;
3 、领导并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和实施监测方案,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
4 、在施工期负责监督生态环保设施落实。。
(2)工作实施
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执行过程中具体工作形式包括工地巡查、定期会议、环保信息统计、工作报告、检查考评、教育宣传等。
工地巡查通过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单独巡查及会同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
总监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相关会议,包括环境监理内部会议、环保水保工作例会、环保工作现场会、环保工作专题会、环保工作汇报会等。
工作报告制度包括工作月报编制,环境监理通过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检查与考核制度是通过组织施工区环境保护联合大检查,并结合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季度、年度综合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环保宣传和培训由工程建设单位和环境监理组织,施工区所有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宣传培训的形式灵活选择。
7.2 环境监理
本项目施工期无专门的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工作主要依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单位设有专职人员,根据设计单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审批复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文明施工。建立了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树木破坏、植被破坏和土地破坏;对施工用地及时回填平整,植被种植工作。同时,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不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外运处理。
7.3 环境监测
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废水、大气环境、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对水生生态环境和陆生生态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基本得到了落实。
8 公众意见调查
8.1 公众参与的目的
通过公众参与,了解项目实施前后公众对项目建成前后环保工作的想法与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的真实态度与想法,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同时,明确和分析运营项目周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改进已有环保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提供依据。
8.2 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8.3 调查方法、范围和对象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以直接受影响的民众个人为主,本次调查包括工程周边直接受影响的民众个人和团体。其中团体调查对象为周边居民区、相关部门。
公众意见调查采用以下方法:问卷调查,即被调查对象按设定的表格采取划“√”方式作回答,从而了解公众对本工程所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4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采用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调查组人员首先向被调查对象详细介绍项目的运营情况,包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规模、环保措施以及对当地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等,再由被调查人自愿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最后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
个人调查表内容详见表 8.4-1,团体调查表内容详见表 8.4-2。
表 8.4-1公众意见调查表(个人)
表 8.4-2公众意见调查表(团体)
8.5 调查表结果统计
个人公众参与调查意见统计结果列于表 8.5-1 和表 8.5-2 中,团体公众参与调查意见统计结果列于表 8.5-3。
表8.5-1 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表(个人)1
结构组成 |
类别 |
人数 |
比例% |
性别 |
男 |
7 |
58.33% |
女 |
5 |
41.67% |
|
年龄 |
18~35岁 |
5 |
41.67% |
36~49岁 |
6 |
50.00% |
|
50岁及以上 |
1 |
8.33% |
表8.5-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个人)2
调查内容 |
调查结果 |
数量 |
所占比例% |
1、您是否了解本工程 |
了解 |
9 |
75.00% |
一般 |
3 |
25.00% |
|
不太了解 |
0 |
0.00% |
|
2、您认为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
有利 |
9 |
75.00% |
不利 |
2 |
16.67% |
|
不知道 |
1 |
8.33% |
|
3、本项目施工建设对您影响最大的是? |
施工噪声 |
4 |
33.33% |
施工粉尘 |
0 |
0.00% |
|
施工废水 |
0 |
0.00% |
|
农业生产 |
0 |
0.00% |
|
没有影响 |
8 |
66.67% |
|
4、工程施工期间对区域环境影响主要为? |
水体污染 |
2 |
16.67% |
空气污染 |
0 |
0.00% |
|
环境噪声 |
3 |
25.00% |
|
水土流失 |
0 |
0.00% |
|
生活垃圾 |
4 |
33.33% |
|
没有影响 |
3 |
25.00% |
|
5、您对工程已停止使用的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是否满意? |
满意 |
10 |
83.33% |
基本满意 |
2 |
16.67% |
|
不满意 |
0 |
0.00% |
|
6、您认为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哪些方面需要改善? |
生态保护 |
6 |
50.00% |
粉尘控制 |
0.00% |
||
水质保护 |
0.00% |
||
噪声防治 |
0.00% |
||
垃圾处理 |
2 |
16.67% |
|
其他 |
4 |
33.33% |
|
7、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程度: |
满意 |
10 |
83.33% |
基本满意 |
2 |
16.67% |
|
不满意 |
0 |
0.00% |
|
8、请写出您最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希望进一步改善的环境保护工作建议。 |
无 |
0 |
100 |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75%的被调查者了解本项目,25%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了解程度一般。
(2)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调查结果表明,75%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6.67%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建设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本项目施工建设对周边居民影响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66.67%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施工建设未对其产生影响,33.33%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施工建设的施工噪声对其产生了影响。
(4)工程施工期间对区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调查结果表明,25%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施工期间对区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是环境噪声,33.33%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施工期间对区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是生活垃圾,25%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施工期间未对区域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
(5)对工程已停止使用的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的满意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83.33%的被调查者对工程已停止使用的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感到满意,16.67%的被调查者对工程已停止使用的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措施感到基本满意。
(6)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哪些方面可以改善:
调查结果表明,50%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可以改善,16.67%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采取的垃圾处理措施可以改善,33.33%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采取的其他环保措施可以改善。
(7)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83.33%的被调查者满意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0%的被调查者不满意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
表8.5-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团体)
调查内容 |
调查结果 |
所占比例% |
1、贵单位认为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 |
有利 |
80 |
不利 |
0 |
|
不知道 |
20 |
|
2、贵单位认为本工程建设对附近生产、生活用水的不利影响如何? |
无影响 |
100 |
影响较小 |
0 |
|
影响一般 |
0 |
|
影响较大 |
0 |
|
3、贵单位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如何: |
无影响 |
60 |
影响较小 |
40 |
|
影响一般 |
0 |
|
影响较大 |
0 |
|
4、贵单位认为本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 |
水体污染 |
0 |
空气污染 |
0 |
|
环境噪声 |
40 |
|
水土流失 |
0 |
|
生活垃圾 |
40 |
|
生态影响 |
20 |
|
5、贵单位对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是否满意? |
满意 |
80 |
基本满意 |
20 |
|
不满意 |
0 |
|
6、据贵单位所知,工程施工期间有没有环境污染风险事故或扰民事件发生? |
无 |
100 |
不了解 |
0 |
|
发生过 |
0 |
|
7、贵单位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程度: |
满意 |
80 |
基本满意 |
20 |
|
不满意 |
0 |
|
8、请写出贵单位最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希望进一步改善的环境保护工作建议。 |
无 |
100 |
(1)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调查结果表明,80%的被调查团体都认为工程建设是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本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
调查结果表明,40%的被调查团体认为本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环境噪声,40%的被调查团体认为本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生活垃圾。
(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调查结果表明,80%的被调查团体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20%的被调查团体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4)本工程建设对附近生产、生活用水的不利影响:
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团体认为工程建设对附近生产、生活用水无影响。
(5)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满意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80%被调查团体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基本满意。
(6)工程施工期间是否发生环境污染风险事故或扰民事件:
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团体表示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风险事故或扰民事件。
(7)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程度:
调查结果表明,80%的被调查团体满意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20%的被调查团体基本满意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
8.6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调查表明,本工程周边居民能够正确理解本工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工程建设期间采取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周边大多数人的赞同,居民对本工程的建设是满意的。
9 调查结论与建议
9.1 工程基本情况
同上文本所述。
9.2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主要变更情况如下:取消排污口,全部改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阶段不包含清理砂石内容(列入后续验收范围)。项目其它工程实际建设性质、地点、规模均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保持一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以上实际建设内容较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调整的部分未导致环境影响的显著变化,均不属于重大变更。上述一般变动全部纳入本次阶段验收管理范围内。
9.3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9.3.1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取消废水排放口,全部改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再有污水排入洞庭湖;施工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得到了有效处置,无乱排及污染现象。
施工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无乱排及污染现象。
9.3.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生产废污水处理池均做防渗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统一采用垃圾桶收集,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无随意散排现象。
9.3.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过程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期不涉水,因此生态措施中不涉及水体中的生态保护内容。
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了明确施工范围,并进行标桩划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设立宣传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和捕鱼行为。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达标处理后综合利用,无随意散排现象,未发现污染水库及河道水质的现象。
9.3.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物料运输时采取遮盖措施。进出场车辆设置洗车台清洗,抑制车辆扬尘产生。物料临时堆放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厂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租用洒水车和雾炮机。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并由专业公司负责。
根据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各项措施减少了施工期扬尘和废气产生量,有效降低了扬尘和废气影响,施工期无扬尘和废气污染环境投诉事件。
9.3.5 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合理优化施工临时设施布局,高噪声施工机械设施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和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施工设备和车辆保养,降低噪声源。夜间不施工,降低不利影响。优化了施工运输线路,设立限速警示牌,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有效控制了车辆噪声的不利影响。
根据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减轻了噪声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无噪声污染环境投诉事件。
9.3.6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无弃渣,不设弃渣场。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单位已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9.4 环境影响调查
9.4.1 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1)水文情势影响调查
本次施工期为枯水季节,对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
(2)水质影响调查
结合工程建设前和运营期的水体例行监测结果,其水质均能满足水(环境)功能III类水质目标,工程施工未对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9.4.2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1)陆生生态
本工程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扰动、施工占地等方面。工程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对区域陆生生态影响不大。
(2)水生生态
工程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水下施工,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期未发生水质受污染现象。工程施工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导致附近的鱼类往远离施工区域的地方迁移。当地水体中内鱼类主要为青鱼、草鱼、鲢等经济鱼类,工程建设未造成严重的水生生态影响。
9.4.3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附近的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施工活动未对项目区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9.4.4 声环境影响调查
由监测结果可知,施工期间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施工活动未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9.4.5 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区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基本得到了有效处置,环境卫生面貌良好。
9.5 环境风险事故及应急措施调查
建设单位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施工及运行特点,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环境风险事故防范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工程施工期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9.6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调查
施工期间,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落实了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进行了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基本得到了落实。
9.7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得知,公众总体对工程采取的环保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9.8 综合结论
根据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片区洞庭湖湖滨带生态修复阶段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本阶段工程已实施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建议工程通过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9.9 建议
(1)对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加强维护管理,保证植被成活率达到90%以上,要持续观察(3年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补栽;尽快完成后续阶段竣工验收工作。
(2)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对周边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开展多次生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