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 2025-09-05
浏览量: 1 | | | |

关于公开选聘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规定,经岳阳市屈原管理委员会授权,屈原管理区司法局拟公开选聘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形式及服务期限

  顾问律师事务所与区管委会签订聘任合同,并推荐不少于两名顾问律师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选聘条件

  (一)执业律师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业务能力强,有较高专业影响力;

  3.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熟悉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

  5.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6.近3年内担任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二)律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律所执业律师总人数不少于10人;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区管委的各类法律业务需求;

  3.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律师事务所近2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三、工作职责

  1.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3.参与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或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审查意见;

  4.参与重要法律事务、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案件会商,并提出法律意见;

  5.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区管委申请强制执行;

  6.参与区管委重大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政府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7.根据区管委工作安排,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区管委进行普法宣传;

  8.对区管委采购、招投标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

  9.对区管委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对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11.接受区管委委托,就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律师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区管委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12.参与社会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

  四、服务要求

  1.协助屈原管理区司法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并围绕业务难点、法治建设重点等方向,定期组织或参与交流学习活动,共同提升法治服务能力。

  2.接受并配合屈原管理区司法局对顾问律师进行管理及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顾问律师事务所报酬、续聘、解聘的依据。

  3.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4.对获知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区管委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将成立选聘评审小组,通过自愿报名、资格评审、现场考察、审核批准、聘任签约等程序确定选聘对象。

  六、报名材料

  (一)执业律师选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二)报名材料包括:

  1.《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2.兼职法律顾问、顾问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件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3.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材料;

  4.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涉及的身份证件、资格证件,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应当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立即取消聘任资格;若已签订相关合同,该合同将予以解除;如造成区管委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方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琬婷 电话:13043696217  邮箱:837520073@qq.com。

  屈原管理区司法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律师事务所报名表.doc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律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