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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7-05-30 15:12 来源:区委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 浏览:

屈政字[2017]1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

答  复

蒋勇等十位委员:

您提出的《以汨罗江为试点推进河长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市的指示精神,迅速行动,大力推行河长制,该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汨罗江(市级河流)屈原境内河段全长24.5 km,起始百丈口,流经三星渡、周家垅,终点至磊石山。

二、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经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于5月12日正式出台了《屈原管理区“河长制”实施方案》,汨罗江区级总河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晨担任,副总河长由分管环保的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正平担任,区农业局为区直联系部门,流经的河市镇、凤凰乡分别由镇长周晓明、乡长胡鹤担任辖区汨罗江河长,并分级分段设立村级河长。各级河长、区直联系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2、建立长效机制。全区建立了党委政府主导、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河湖管护机制。因地制宜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河道巡查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以市场化模式培育河道社会化养护队伍,实行全方位、“网格化”管理。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区电视台、V屈原微信公众平台、屈原门户网站、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长制实施工作成效。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4、落实保障措施。成立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区水利局,暂定为股级机构,人员编制由区编办从相关单位调节。区财政局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管理、堤防工程维护、河道巡查保洁、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要求落实了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河湖日常管护。同时,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投入。

5、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区管委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河长制工作责任状。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按照《湖南省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管委对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感谢您对汨罗江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屈原管理区区级、乡镇汨罗江河长名单

2017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彭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舒彬 0730-5720164

附件:

屈原管理区区级、乡(镇)汨罗江河长名单

序  号

河  道

总河长

副总河长

联系部门

责任

主体

乡(镇)

河长

1

汨罗江

金  晨

曹正平

区农业局

河市镇

周晓明

凤凰乡

胡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