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机构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3号)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区委编委批准,现就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二、关于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调整
区财政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
三、关于下设事业单位调整
根据事业单位逐步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的要求。
1、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改为区财政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2、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撤销,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3,成立区会计核算中心,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