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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工商业联合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编稿时间:2022-10-25 15:24 来源:区委编办 浏览:

第一条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3号)文件精神,设立屈原管理区工商业联合会,为正科级群团事业机构。

第二条  职能转变

1、加强工商联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优化职能,加强组织有效覆盖,为服务基层、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打牢组织基础,推动工商联组织最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2、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导向,以完善职能、理顺关系、整合力量、提高效率为目标,突出基本职能,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内设机构设置。

第三条  主要职责

1、参加本区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3、宣传、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

4、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进行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引导他们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5、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6、负责会员的发展、联系工作,指导各街镇商会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商会工作进行考核。

7、加强网上工商联建设的职责,开展网络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

8、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会员行为自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9、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培训、融资、法律、信息咨询等各方面的服务。

10、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11、配合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各类商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党组织。

12、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3、增强与港澳台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开展民间外交,与国外工商界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14、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屈原管理区工商业联合会设立1个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承担统计、保密、接待、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区工商业联合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