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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24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12 14:00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0〕1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农村职业学校教师考编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放宽农村职业学校教师考编条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明确将教师资格证列为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因此,持证上岗是教师职业的法定要求,教师资格证是进入教师队伍的必备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教师招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往往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不足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况,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因条件相对艰苦,报考情况更加不容乐观,给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带来困扰。为了化解困难问题,逐步充实农村职业学校教育师资力量,根据现有相关政策,提出如下对策,供县级人社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参考。一是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政策。文件明确: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二是加强招聘宣传的针对性。在教师招聘前,学校可主动到相关高校的院系开展招聘宣讲活动,并通过网络渠道加大招聘公告的发布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考,确保完成招聘计划,实现择优录取。

二、关于农村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机制问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文件规定:建立“定评定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在基层卫生、教育、农业、林业等领域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制定基层高级职称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操作办法。这一政策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基层教育领域高级职称的晋升通道。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慧芳0730-888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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