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20〕5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余燕艳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97号),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确立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标准和聘用条件,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为副高级≤30%、副高级≤20%,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为≤45%和≤50%。2018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 年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99 号)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国家级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正高级≤3%、副高级≤27%,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正高级≤2%、副高级≤18%。
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因历史原因,存在“老教师多、高级职称教师比例高,学校高级岗位相对较少”的情况,以致高级岗位没有空缺职数,无法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计划。为打通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升的“堵点”,维护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的切身利益,根据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2016年岗位设置后升格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以及2020年核定编制数增加的实际情况,我局按政策按程序对学校重新核准了岗位设置,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提升到30%,高级岗位职数大幅增加到63个,为畅通该校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升渠道提供了支撑。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慧芳 0730-888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