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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7-13 08:34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发〔2018〕36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等要求,以“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切入口,持续减权限权,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困,打通全市人社系统便民惠企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立足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人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分三年 时间持续推进。

2018年,全面梳理各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清理精简证明材料。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推进政务系统整合,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初见成效。按政策规定为企业降费减负,大力压缩人社部门涉企涉民审批和服务时限。推出“便民惠企”举措若干条,让群众尽快看到人社系统改进行风的成效,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有效上升。

2019年,全面完成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现市、县两级人社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持续优化人社领域涉企服务。培育树立一批全市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9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常怀为民情怀,坚持服务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全市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存在的个别政策门槛高、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基层平台建设尚有短板、信息化应用不广泛、服务能力及服务作风有待加强和涉企服务不优等问题,认真摸底排查,进行深度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以行风建设为“牛鼻子”,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部署、同检查,彻底解决“两张皮”问题。对所有人社经办业务进行体检,找问题、补短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着力构建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夯实责任。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经办机构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风建设倒逼工作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监督责任,将监督寓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

三、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市人社局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尹家辉同志担任组长,文飞宇、李有星、谈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谈抒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他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窗口建设组、“放管服”改革组、标准化信息化组和监督组,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局机关303办公室,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办公室、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办公室牌子,合署办公,由局人事科从局系统相关单位抽调六名同志专门负责以上四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风建设等决策部署,审议决定全市人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重点举措,统筹研究推进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扎实开展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2、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深入研究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打造人社服务品牌为目的的社会宣传。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综调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科及各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主任由杨剑波同志担任。

3、窗口建设组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窗口单位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措施落实。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负责督促整改落实,收集整理、反馈情况,并进行总结通报。督促各经办机构加大对一线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评比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窗口建设组设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各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组长由汤小玉同志担任。

4、“放管服”改革组职责:牵头深化全市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对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彻底清理各类无谓证明,为企业降费减负。“放管服”改革组设局政策法规科,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外专科、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市就业局、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保处、市机关事保处等相关单位参加,组长由杨剑波同志担任。

5、标准化信息化组职责:全面清理对外办理事项,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水平。标准化信息化组设在局统计信息中心,局财务科、各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组长由张学军同志担任。

6、监督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责任落实,督促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实落地。严肃查处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监督组设局机关纪委,组长由陈泽锦同志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专项部署。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等系列精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7月份召开的全市人社系统半年度工作讲评会上专门部署和动员,在年底的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对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总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从2019年起,每年对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做出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综调室负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二)加强宣传引导。编写人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

环境学习资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充分利用报、刊、网、端,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人人谈暨建言献策”征文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综调室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三)建立约谈制度。对出现办事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

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专人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局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局机关纪委负责)

(四)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把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纳入市、县人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市局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局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督查。对发生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窗口建设组牵头负责,局机关纪委、人事科等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五)加强对经办窗口的管理和支持。全面实行“三亮明、

四公开、五制”,即:亮明身份、承诺和标准,公开办事程序、依据、时限和结果,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推进“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编制必须到现场办理的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制,推进一窗通办。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动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关心一线窗口人员日常生活,加强正向激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组织评比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窗口建设组牵头负责,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各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六)加大明察暗访和曝光力度。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每年对全市经办服务窗口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明察暗访,结果及时向全市人社系统通报。(窗口建设组牵头负责,局机关纪委、人事科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市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清理和后续整改。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能减尽减,能放则放。所有行政许可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送达,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动态调整,国家目录清单外不增设职业资格。(“放管服”改革组牵头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外专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八)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实施失业保险援岗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系列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放管服”改革组牵头负责,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局、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保处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九)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定期曝光各类欺诈案件,对严重欺诈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及时查处,形成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放管服”改革组牵头负责,局基金监督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仲裁院、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保处、市就业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十)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梳理人社信息共享资源目录和上网政务事项,编制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将人社部门分散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统一平台,打造人社政务服务网上经办大厅。加大数据比对力度,通过信息技术落实风险防控,对各类欺诈行为“堵后门、断后路”,做好信息数据和网络安全保护。规范统一人社服务窗口的范围标准和统计口径,进一步摸清底数,不断完善各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标准化信息化提升便民化水平。(标准化信息化组牵头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科、专技科、劳动关系科、职鉴中心、市就业局、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仲裁院、市机关事保处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十一)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人社12333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热线工单办理群众满意率和及时办结率。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辟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由局机关纪委负责受理和处理。(局信访法规科牵头负责,局机关纪委、人事科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

(十二)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局机关纪委将行风建设监督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根据行风建设工作计划,适时开展专项谈话,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对反映本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逐一核实、严肃处理。对行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套取基金或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依规坚决查处。(监督组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必要性、紧迫性、战略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领会精神,把握要求,增强全局意识,体现担当精神,推动全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努力打造人社公共服务品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省、市做法,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重点抓、带头抓,班子其他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要完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人有份,个个有责,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一条心、全省一盘棋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

(三)确保落地见效。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夯实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坚持把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和契机,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监管监督。切实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发生。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人社纪检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偏打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处理。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各县市区在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过程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遇到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涉及资金安全、网络舆情等方面问题,要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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