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立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新云):
本会受理刘志根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案号:汨劳人仲案字[2023]22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莫新云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文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归义镇大众南路4号),请提前到本会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未按期到庭的,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
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庭审结束之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