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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以案释法——案例二:非税汇缴户资金未及时解缴国库
来源: 审计署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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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对我市某区财政审计中发现:该区财政存在非税汇缴户资金未及时解缴国库的问题,涉及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安置房收入、城市配套费等非税收入。

  违反法律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20号)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内的资金,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的类别定期划解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拖延、滞压、挪用”